服务台|合肥一医院通知!事关疫苗接种禁忌证明!

“我怀孕了,可以办理禁忌症证明吗?”“最近有过敏情况可以接种疫苗吗?”“哺乳期可以打疫苗嘛?”“开具证明需要哪些材料呀?”……随着合肥市公共场所开始实施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日前合肥市卫健委发文公布了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清单以及第一批接种禁忌证明开具定点单位。近日,就有不少市民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咨询禁忌证明开具要求。
为方便市民办理,8月24日,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布关于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的通知,对于办理所需材料及流程做了具体说明。
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
(庐阳区淮河路390号)
1.自2021年8月19日起可为庐阳区辖区内居民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
2.申请人员在门诊大厅一站式服务台“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工作台”进行申请办理。
3.办理时,请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近三个月来与需要申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疾病的二级及以上医院病历复印件、出院小结复印件、疾病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加盖医院印章;
(3)本人身份证地址为外地人员,需要提供辖区暂住证证明或居委会证明。
4.具体流程:
(1)周一到周五下午2:30-5:00,审核、接受材料;
(2)组织专家组织讨论、出具证明;
(3)三个工作日后,申请通过人员到门诊大厅一站式服务台领取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未通过人员退回申报材料。
5.咨询电话:0551-62183580(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滨湖院区
(滨湖新区长沙路3200号)
1.自2021年8月19日起可为包河区辖区内居民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
2.申请人员在急诊二楼新冠疫苗临时接种点进行申请办理。
3.办理时,请携带相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近三个月来与需要申请的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疾病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复印件、检查报告单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医院印章;
(3)本人身份证地址为外地人员,需要提供辖区暂住证证明或居委会证明。
4.具体流程:
(1)周一到周五下午2:30-5:00,审核、接受材料;
(2)组织专家组讨论、出具证明;
(3)三个工作日后,通过人员到一楼阳光大厅一站式服务台领取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 未通过人员退回申报材料。
5.咨询电话:0551- 65758400(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蜀山院区
(蜀山区长江西路974号)
1.自2021年8月19日起可为蜀山区辖区内居民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
2.申请人员可在门诊楼三楼全科医学科(神经内科/呼吸内科)、二楼妇产科门诊审核、办理。
3.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4.办理时请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近三个月来与需要申请的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疾病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单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医院印章;
(3)本人身份证地址为外地人员,需要提供辖区暂住证证明或居委会证明。
温馨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发热、有呼吸道不适症状、未戴口罩及口罩有呼吸阀的患者及家属暂不接待业务办理,办理业务时请保持适当距离,避免人员扎堆聚集。
疫情期间,进入医院请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安康码。
所有相关材料请提供复印件,医院留存。
什么情况
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以下5种情况不能接种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