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发现伸向孩子的“黑手” 你报告了吗?( 二 )


[一个案件暴露的保护监管漏洞]
发现受侵害的情况及时报告,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而负有报告责任的相关方知情不报,将很可能使情况进一步恶化 。
今年2月,到重庆旅游的少女欣欣(化名,14岁)与朋友东东(化名,16岁)在渝中区偶遇游客张某 。在张某盛情邀请之下,欣欣和东东二人来到其入住的酒店玩耍 。
欣欣没想到,来到酒店房间不久,张某就开始动手动脚、凶相毕露……幸而,她趁其不备逃了出来 。
情急之下,欣欣将自己的遭遇告诉酒店前台工作人员,请求其帮忙报警,但被酒店工作人员拒绝 。
“我们不负责报警,但如果警察来了,酒店会配合调查的 。”这句冰冷的回应,让欣欣再次陷入无助 。后来,东东报警求助,张某被刑拘 。
办案人员先后询问了被害人欣欣和证人东东,还调取了报警电话记录等证据材料,确认案发酒店未落实访客核查制度,酒店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时,的确未向公安机关报案 。
酒店工作人员对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的冷漠,表明其法治意识淡薄,也暴露出强制报告制度在一些基层单位落实过程中,存在不少死角 。
今年4月,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据此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落实落细强制报告制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相关部门迅速部署开展专项检查,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 。该酒店最终受到了行政处罚 。
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仍有发生,落实推广强制报告制度的紧迫性显而易见 。一个个案例表明,当前人们强制报告的自觉正逐渐增强,但还有不少相关主体并不清楚自身肩负的强制报告责任,甚至不愿报告、不敢报告 。
强制报告制度应该更强、更有力、更具可执行性!这需要有关部门继续完善具体的执行细则,使各方更加主动、更加自觉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免遭侵害的氛围,让侵害未成年人的施暴者无处遁形,对侵害未成年人的潜在行为形成震慑,使“祖国的花朵”沐浴在安全的温暖阳光下 。
出品人:赵承
监制:张晓松
统筹:杨维汉
采访人员:刘硕、白阳、尹思源、陈国洲、朱国亮、熊琳
新华社国内部出品
(责任编辑:刘淑芬_NQ4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