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磨石铜条花 地面水磨石拼花图案铜条

一、提出背景
众所周知,火灾是一种燃烧现象,需同时具备三大条件:可燃物(如汽油、酒精、乙炔等)、助燃物(如空气、过氧化物等)与着火源(如明火、摩擦、撞击、电火花、静电等) 。建筑地面大多采用普通混凝土或常用建筑材料铺设而成,而普通混凝土及常用建筑材料在遭遇碰撞、冲击或摩擦作用时可能会产生火花,为燃烧提供了着火源 。
如果该建筑物是易燃易爆地点,如油站、军工厂、化工厂、纺织厂、仓库等,则存在大量可燃物与助燃物,遇到火源就可能发生燃烧、爆炸等严重危害生命安全的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若这些建筑物采用不发火地面,就不会因碰撞或摩擦产生着火源,物质则无法燃烧,从而达到避免事故、保障安全的目的 。
二、何为不发火地面?
不发火地面是指与金属或石块等坚硬物体进行摩擦、冲击或冲擦等机械作用时,不会产生火花(或火星),不具有致使易燃物发火或爆炸的建筑地面 。
不发火地面主要具备以下特点:
(1)摩擦不产生火花 。避免一般铁制物件或者工具跌落到地面碰击摩擦时发生火花;
(2)有合适的硬度,减少被撞击摩擦的机会;
(3)有一定的导静电能力,可导除生产中物料和设备摩擦产生的静电 。
三、相关标准规定
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第3.6.6条强制条文规定:“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以及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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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插图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3中第3.8.5条强制条文规定:“不发火花的地面,必须采用不发火花的材料铺设,地面铺设材料必须经过不发火花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
福建省标准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编了一部用于指导不发火地面工程应用的技术标准——《福建省不发火建筑地面应用技术规程》,经审查后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13-234-201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为J13439-2016,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 。
这部标准的技术内容涵盖了不发火地面的应用范围、构造设计、材料选择、施工指导与质量验收几个方面,是目前国内第一部系统的、全面的可用于指导不发火地面工程应用的技术标准 。
四、不发火地面应用范围
不发火地面主要适用于易燃易爆或有防火要求的建筑物或场所,如图5、图6所示 。
五、不发火地面关键技术
(1)不发火地面构造设计
《福建省不发火建筑地面应用技术规程》中,将不发火地面基本构造分为不发火面层、找平层、填充层和基层,如图7-1、图7-2所示 。
根据材质的不同,将面层分为四类:不发火混凝土面层、不发火砂浆面层、不发火水磨石面层和不发火天然石材面层 。不同构造层及不同材质面层的设计要求如表1所示 。
不发火地面材料选择
若使地面受到碰撞或摩擦时不产生火花,材料至关重要 。一般来说,水泥及矿物掺合料的浆体硬化后硬度较低,碰撞、摩擦不会产生火花,因此混凝土、砂浆或现浇水磨石面层不发火的关键在于骨料,而预制水磨石或天然石材面层不发火的关键则在于用于拼装的天然石材板块和预制水磨石板块 。
根据《福建省不发火建筑地面应用技术规程》的规定,不发火地面所用的骨料与天然石材应由白云石等质地较软的石材加工而成,且应检验不发火性,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预制水磨石也需进行不发火性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