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峰|四川男子强行与醉酒女发生关系,女子浑然不知,直到发现内裤反穿( 二 )


原来姜某在侵犯完邓某后 , 在其内裤上留下了痕迹 , 警方检验后发现 , 就是那块痕迹就是姜某的精斑 。 一时间人证物俱在 , 姜某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禽兽行为 。 而他将为自己的行为 , 付出惨痛的代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 违背被害人的意愿 , 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 , 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 , 构成强奸罪 。 而犯强奸罪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如果有以下的情形 , 则构成情节严重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 侵犯妇女多人或侵犯幼女2. 在公共场合当众侵犯妇女3. 致使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4. 侵犯妇女情节恶劣的等
虽然姜某的行为不构成情节严重的强奸罪 , 但他侵犯邓某是不争的事实 , 因此按照我国刑法 , 他应该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同时刑法也规定 , 侵犯妇女一人的 , 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综上所述 , 姜某的牢狱之灾是躲不掉的 , 不过他可以在监狱里好好表现 , 争取减刑 , 早日出狱 。 从一个烧烤店老板 , 到监狱里的犯人 , 姜某只因为一念之差便堕入悬崖 。 他的经历也给许多人提了醒 , “色字头上一把刀” , 随时要管好自己的欲望 , 不然将会付出惨痛的代价 。
【徐晓峰|四川男子强行与醉酒女发生关系,女子浑然不知,直到发现内裤反穿】同时对于许多女性来说 , 也要有警觉心 , 最好不要孤身一人在外喝酒 , 否则失节事小 , 丧命事大 。 遇到姜某这样地色中恶鬼尚且能够保住一条命 , 可如果遇到一些丧心病狂的恶魔 , 可能连命都会丢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