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屡屡翻车 P2P爆雷代言费退不退怎么退

来源:法制日报
● 代言推广,本是一场你情我愿的市场交易 。而这场交易最终的买单者往往是第三方——消费者 。尤其是金融产品,一旦爆雷,常见结果是卷钱者逃之夭夭,消费者损失惨重
● 在公众看来,得其利者必承其重,明星收取巨额代言费为P2P平台站台,出现问题自然要承担责任
● 相关监管机构强调明星代言应当肩负的责任,提出要依法追缴明星代言费、广告费,但并未明确追责措施
● 目前的难点在于,如何判断明星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明知或应知”不好界定,故而很难判定其是否存在虚假代言,更难以要求其承担责任
两个多月前,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介绍网贷机构存量风险处置工作时表示,将加快追赃挽损,依法追缴高管奖金和明星代言费、广告费 。这两天,有网络大V发文提议,要追究代言明星相关责任,责令其退钱给P2P爆雷的受害者,再次引发公众热议 。
实际上,在近期多位明星代言“翻车”引发舆论围观的背景下,P2P爆雷要不要追责代言明星,明星代言费、广告费退不退,以及要求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等问题,在网上一直热度不减 。
多位法律专家接受《法治日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P2P爆雷后,明星代言费、广告费应当依法退还 。此外,明星具体还要承担哪些责任,如是否需要罚款等,判定起来比较复杂 。目前的难点在于,如何判断明星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 。因“明知或应知”不好界定,故而很难判定其是否存在虚假代言,更难以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
P2P平台频频爆雷
明星代言屡屡翻车
P2P,即互联网金融点对点借贷平台 。前几年,我国互联网金融借贷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不少P2P平台聘请明星代言,借助明星的知名度和流量,迅速打开、拓展市场 。
然而,随着国家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及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不断深入,明星代言的P2P平台爆雷不断 。
公开数据显示,2015年至今,至少有30多位明星以“首席体验官”“形象代言人”或入股的方式,为e租宝、中晋资产、团贷网、爱投资、爱钱进等10多家P2P平台站台,涉及明星包括黄晓明、范冰冰、张铁林、汪涵、杜海涛等 。
关于“明星是否该为代言的P2P产品负责”的讨论一度甚嚣尘上 。但从此前的公开报道来看,代言明星作出回应的不多,即便作出回应,也多以道歉为主,回避了是否退代言费、广告费的问题 。
如主持人汪涵因其代言的爱钱进爆雷登上微博热搜榜单 。汪涵就代言网贷平台一事向监管部门进行情况说明,并公开道歉 。
代言推广,本是一场你情我愿的市场交易 。明星用名誉和流量换利,钱多事少;企业拿钱购买名誉和流量之下的影响力,扩大受众 。而这场交易最终的买单者往往是第三方——消费者 。尤其是金融产品,一旦爆雷,常见结果是卷钱者逃之夭夭,消费者损失惨重 。
在主持人杜海涛因代言P2P平台网利宝引发争议一事中,一名网利宝理财App的投资者称,他正是看到了杜海涛代言的广告才开始投资网利宝,结果损失了120多万元 。
2020年7月,P2P平台有利网的投资者在艺人杨迪微博下评论道:作为代言人,杨迪要为有利网涉嫌诈骗一事给个交代 。在网友的声讨下,杨迪随后发表声明称,自己不是代言人,录制宣传视频也未收取任何费用,并对此次承受损失的观众致歉 。
得其利者必承其重
如何担责备受争议
在公众看来,得其利者必承其重,一些明星收取巨额代言费为P2P平台站台,出现问题自然要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