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的合同怎么写 主体合格效力待定合同( 二 )


第五条 公章管理
1、项目经理部资料章只对本项目业主及监理等上报资料使用 。用项目经理部资料章签署的任何相关合同文本均为无效合同 。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事项,甲乙双方均不得使用项目经理部资料章 。
2、乙方对办理与本工程有关的事务可以使用项目部资料章,但须经甲方同意 。双方使用的项目部资料章均不得对外发生合同等债权债务纠纷,如有发生,一切合同纠纷和法律责任均由使用者独自负责 。
3、项目部资料章、私章由甲方派驻人员保管,项目财务专用章由乙方派驻的财务人员保管,并做好印章使用登记,同时保证及时提供给对方正常使用 。
第六条 合同工期
1、合同工期:开竣工日期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工期为准,如合同施工过程中业主对项目工期进行了相应调整,则以业主调整后的工期为准 。工期奖罚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及中期阶段性目标文件规定执行 。
2、因工期延误,乙方承担全部相关损失 。
3、为确保业主工期和甲方利益,乙方须就本项目制定详细的进度计划,并就本项目实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甲方须给予指导保证实施 。
第七条 工程质量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等工程文件中规定的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及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必须全面履行甲方与业主的各项质量承诺 。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业主要求标准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所有赔偿责任及整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每收到相关单位或部门的一次书面投诉,或者过程考核中发现一次质量问题,视问题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对乙方处以不低于 10000元罚款 。
2、乙方负责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的质量必须通过监理、业主、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将工程交工证书及工程资料移交甲方 。
第八条 安全文明环保施工
1、乙方须加强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执行业主的各项要求和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环保管理计划,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不发生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
安全目标:遵守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和地方标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乙方应编制《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书》作为本责任书附件),杜绝重伤及群伤事故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问题,所有赔偿责任及整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接受甲方的处罚 。因乙方安全管理问题,被政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约谈、处罚、停工、媒体曝光,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或者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考核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视问题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对乙方处以不低于 100000 元罚款 。
文明施工目标:遵守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和地方标准,创建“文明安全工地” 。因乙方文明施工管理问题,被政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约谈、处罚、停工、媒体曝光,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或者在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监督、考核中存在严重管理问题,视问题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对乙方处以不低于10000元罚款 。
环境保护目标:遵守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和地方标准,被政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约谈、处罚、停工、媒体曝光,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或者在公司环境保护监督、考核中存在严重环保问题,视问题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对乙方处以不低于 10000元罚款 。
2、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统一要求,制作各种标语、标牌,并根据业主、监理要求以及实际需要设置各类安全、文明、环保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