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拆房最新消息 厦门拆房规划( 三 )


为推进征收项目的顺利开展,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亟须制定符合厦门市征收实际情况制定征收补偿决定操作规定 。
【厦门拆房最新消息 厦门拆房规划】一是设立报请征收补偿决定的前置程序,强调征收部门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与被征收人进行商谈;
二是规范房屋征收部门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报请征收补偿决定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三是给予征收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
四是明确区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时限要求;
五是确定补偿决定所需载明的内容 。
区房屋征收部门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与被征收人进行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征收商谈,被征收人拒绝商谈或经通知未到场的,视为完成当次征收商谈 。
操作规定有效期五年,自2021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止 。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在本规定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 。
征收集体土地,在本规定施行前已由区人民政府发布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征地(预)通告或土地征收启动公告的项目,但在签约期限内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或者被征收土地、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区人民政府依据本规定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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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集体土地征收住宅房屋人均合法产权面积合并计算办法
2005年以来,厦门对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的应安置人口实行“人均50平方米”的安置政策,即应安置人口的人均合法产权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对于已建成无合法批建手续房屋的,按人均50平方米认定产权予以补偿安置;未建成的,按该类区砖混结构住宅(一等)重置价缴款后,按人均50平方米予以补偿安置 。人均合法产权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则按实际面积实行“拆一补一”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区的做法又不尽一致,无法有效体现政策的公平合法性 。
本《产权合并计算办法》旨在解决厦门目前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计算人均合法产权面积各区做法差距较大、规定零星杂乱等问题;增加规定确定宅基地共同申请人口、参与合并计算的面积、离婚双方分割房屋产权中的合并计算等实践中比较突出但此前文件未作规定的内容 。同时对特殊情形给予各区人民政府留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限 。
(一)关于“合法产权面积”“人均合法产权面积”定义的问题
本《产权合并计算办法》将“合法产权面积”定义为“权属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或经认定可参照合法产权予以补偿的建筑面积” 。“人均合法产权面积”是以被征收住宅房屋的所有权人在征收范围内属于应安置人口的家庭成员为计算依据 。属一户多宅的,已批合法产权面积合并计算;属多户一宅的,其人口合并计算 。
此前相关文件中,有“合法产权面积”“合法批建(住宅)建筑面积”“合法住宅面积”等表述,在本《产权合并计算办法》统一规范为“合法产权面积”“人均合法产权面积” 。
(二)关于曾参与申请宅基地的,其参与合并计算的合法产权面积最高不超过50平方米的问题
在征收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计算人均合法产权面积过程中,为避免将他人享有的超出50平方米的合法产权面积计算至未参与申请宅基地的人员名下,本《产权合并计算办法》明确参与合并计算的合法产权面积最高不超过50平方米 。
(三)关于夫妻双方的合法产权面积应合并计算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