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扶持典型案例报告 创业扶持典型案例报告范文( 二 )


申报时间
2021年度全年
政策咨询
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授予“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称号 。
省工信厅、省住建厅按照职能 , 分别对工业和信息化类、建筑施工类省企业技术中心予以政策支持 , 省工信厅对新认定的工业和信息化类省企业技术中心给予50万元奖励 。
考核评价优秀的省企业技术中心 , 优先推荐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
申报时间
省工信厅分批次集中受理省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申请 , 原则上每年四次 , 受理截止日期为当年3月31日、6月30日、8月31日、10月31日
政策咨询
省工信厅科技处
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
对新认定的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 分别给予50、80万元资金奖励(在省级基础上补差30万元) 。
申报时间
预计在3-4月
政策咨询
绿色制造体系创建
省工信厅授予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等称号 。
各级工信部门整合相关公共服务资源 , 对入选绿色制造体系名单的企业或园区在政策申报、融资支持、管理提升、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予以支持 。
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绿色制造体系名单 。
申报时间
预计在3-4月
政策咨询
工业互联网“十百千万”工程项目
经遴选评审的示范平台、应用标杆 ,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给予一定奖励;
经遴选入库的“互联网+先进制造业”重点项目 , 优先遴选为示范平台、应用标杆 , 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等项目 。
申报时间
预计在3-5月
政策咨询
省工信厅信息化推进处
鼓励企业增产增效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21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其中三明、南平、龙岩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的企业不低于3000万元)且较2019年一季度增长10%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 按企业一季度用电量较2019年一季度增量部分给予每千瓦时0.05元奖励 , 其中符合奖励条件的2020年度省级工业高成长企业、至2021年3月底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标准为每千瓦时0.1元 , 2019年4月至2021年3月新投产纳统企业奖励标准为每千瓦时0.02元 , 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厦门市参照执行 , 所需资金由厦门市政府统筹解决 。
申报时间
预计在4月
政策咨询
省工信厅经济运行局
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创建
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
优先向国家发改委推荐申报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 , 对确定为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的 , 在按照《实施细则》第八条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 , 再由物流牵头部门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
申报时间
预计在4-6月
政策咨询
省工信厅生产服务业处
春节期间对工业企业用气大户气价优惠
优惠期间:春节期间(2021年2月1日至28日) 。
优惠对象:春节期间日均用气量达到5000方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包括使用管道气和中海福建公司LNG的用户 , 不含天然气发电、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集中供热企业) 。
优惠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优惠对象 , 春节期间其终端气价(即实际用气价格)在原价格基础上给予降低0.15元/方(含税)优惠;单个企业享受优惠金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含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