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资金使用 创业扶持资金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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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扶持资金进什么会计科目政府扶持资金怎样入账政府扶持资金进什么会计科目随情况而定:
1、资产相关的政府扶持资金计入损益或当期损益中;
2、收益相关的政府扶持资金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营业外收支中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第八条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
第九条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二)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
第十条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第十一条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
这笔款项应计入补贴收入 。
扩展资料:
专项应付款与政府补助税务处理方面的区别: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
除以上符合条件的财政性资金及国家作为所有者的权益性投资之外,均应根据财税[2008] 151号文的规定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一、财政扶持资金
(一)做账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财政扶持资金
(二)财政扶持资金不用交增值税和营业税 。对于所得税,符合不征税规定的不征税,否则要交所得税 。
二、相关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财政性资金规定: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
(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