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热评|幼有所育更要幼有优育


幼儿园|热评|幼有所育更要幼有优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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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 , 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修订稿)》(下称《办法》)《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修订稿)》(下称《意见》) ,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办法》明确 ,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财政补助经费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 《意见》指出 , 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居住区开发建设单位配套建设 , 并保证配套幼儿园建设与所在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 。
2016—2018年 , 我国新出生人口5032万人 , 2020年已到入园年龄 , 目前尚有15%、约750万孩子没能如期入园 。 有研究表明 , 在儿童早期教育投入1元 , 未来在阻断代际贫困、预防犯罪、创造税收等领域实现的社会回报会达十几元 。 学前教育具有必要性 , 不仅要幼有所育 , 更要幼有优育 。
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 , 城镇化进程的加速 , 广东省尤其是广州市人口持续上升 。 近年来 , 学前教育不断发展 , 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 “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缓解 , 但与现实需求相比 , 仍存在学位供应不足、办学质量不一、入园不便等短板 。
要破解这些难题 , 要从制度建设入手 , 建设高质量的学前教育体系 。 《办法》规定的财政补助经费 , 为建园、办学、师资提供了基本经济支撑 。 《意见》中的幼儿园与小区同步建设及交付 , 有益于实现学前教育的普惠和便捷 。 一方面 , 夯实办园的经济基础 , 科学的财务模式为学前教育稳步发展提供保障;另一方面 , 遵循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原则 , 增补“学位” , 就近办园 , 师资标准量化 , 让适龄儿童“有园上”、“上好园” 。
【幼儿园|热评|幼有所育更要幼有优育】“求木之长者 , 必固其根本 。 ”学前教育既要幼有所育 , 所有儿童都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 也要幼有优育 , 幼儿园要有提供高质量教育的能力 。 办好学前教育是民生工程就是暖心工程 。 《办法》和《意见》绘出蓝图 , 就应争分夺秒把好事办好 , 孩子的事等不得 。
文/广州日报评论员 李冀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采访人员 莫伟浓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胡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