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文泉|广东66岁老人侵犯智障女孩,女子怀孕后鉴定发现,孩子不是老人的( 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规定 , 强奸罪 , 是指行为人违背被害人的意愿 , 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 , 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曾某在明知小王是智力障碍患者的情况下 , 还以各种手段 , 或哄骗或强行与其发生关系 , 该行为构成了强奸罪 。 虽然目前检察院并没有提起公诉 , 但正义的审判不会缺席 , 曾某也迟早会付出代价 。
除了曾某 , 小王的父母也有一定责任 。 我国《民法典》规定 , 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 , 都应设置监护人 。 小王属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 有智力缺陷 , 因此她即使已经年满18 , 依旧要设置监护人 。
《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由被监护人的近亲属 , 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和祖父母等组成 。 小王没有配偶和子女 , 她的父母就是其监护人 , 所以小王的父母要依法履行监护人的职责 。
而根据《民法典》规定 ,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 。 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 , 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 , 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 。 至于财产监护 , 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 代理监护人为法律行为 。
意思就是 , 小王的父母要保障小王本身不受到其他人的不法侵害 , 也要保障小王不会对社会和其他人造成危害 , 并尽力帮助小王恢复健康 , 成为一个正常的行为能力人 。 同时如果小王对其他人或社会造成了危害 , 虽然她本身不负刑事责任 , 但其父母要负责财产的赔偿 。
但很显然 , 小王的父母并没有履行其监护职责 , 他们没能保护好小王 , 致使小王受到了曾某和其他人的侵犯 。 关于这一点 , 《民法典》有明确规定 ,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 , 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
【蔡文泉|广东66岁老人侵犯智障女孩,女子怀孕后鉴定发现,孩子不是老人的】小王的父母虽然履行了监护职责 , 但是并不到位 , 不过好在他们并没有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 因此不至于上升到承担法律责任的地步 。 但无论如何 , 小王的父母都要好好反思 , 在日后该如何保障小王的人身安全和各项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