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方|《关于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标签标识的公告》发布“混羊奶粉”不能再宣称为婴幼儿配方羊奶粉( 二 )


产品标签配料表中的复合配料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标注。如果某种配料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不包括复合食品添加剂),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随后将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在括号内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示。
产品标签上的推荐食用量或喂哺量建议应当有科学依据,表述严谨,不得使用“必须”“严格”等字样。
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和督促企业规范产品标签标识和宣传声称。任何组织或个人如发现涉及违反本公告或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可通过12315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
【 配方|《关于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标签标识的公告》发布“混羊奶粉”不能再宣称为婴幼儿配方羊奶粉】(杨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