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已休30天生育假的还能再补30天吗?答案在这里

日前
上海出台规定
女性生育假延长至60天
男女双方享受育儿假

上海:已休30天生育假的还能再补30天吗?答案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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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就意味着
上海女职工的产假与生育假相加
生育期间可享有至少158天的假期
另外
子女3岁前夫妻双方每年
各有5天育儿假
但是很多人对产假、生育假、育儿假并不了解!
【上海:已休30天生育假的还能再补30天吗?答案在这里】上海市总工会特别邀请
劳动法专家周斌进行解答~
赶紧做笔记!
1
此次新政是针对生育假的调整,那么产假和育儿假、生育假都有哪些区别,分别几天?
产假(98天)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特殊情况下的产假: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生育假(60天)
按照《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60天。
育儿假(5天)
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5天。
产假是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属于劳动基准范畴。而生育假和育儿假是对于合法生育职工的奖励。
2
育儿假和生育假可否拆开休,还是必须一次休完?
生育假是与产假连在一起休的,加在一起至少可以连休158天。
女职工第一年的育儿假是否与生育假连在一起休,职工和用人单位可以协商安排。
3
这些假期都包括双休日吗?
60天生育假与产假连续使用,生育假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但是遇到双休日不顺延。
每年的育儿假原则上应在当年使用,可以连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4
新政是否只对三胎有效?
不是。
2021年11月25日上午,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也就是2021年11月25日起施行。所谓“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是以生育子女的数量计算,而不是以生育胎次计算。
无论生一个还是三个都可以享受哦~
5
已休过30天生育假的,还能补休30天吗?
根据权威部门的解答,在2021年5月31日(包括5月31日)之后至新修订《条例》出台实施(2021年11月25日)前这段时间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已经生育子女的夫妻,
如果女方已经按照原《条例》享受完毕30天生育假的,可以再补享受生育假30天;
如果女方已经领取了原30天生育假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可以再补领取30天生育假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医保部门会自动按原申领银行账户予以补发,无需个人重复申请。
6
新政执行的对象是谁?是指在上海缴纳社保的还是户籍在上海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中的女方可以享受生育假,夫妻双方分别可以享受育儿假,就假期享受而言,并无在上海缴纳社保或户籍在上海的条件限制。
7
如果要申请休生育假向谁申请?如何操作?
生育女职工在预产期前15天即可向用人单位申请产假和生育假。
8
生育假期间工资如何支付?未休满是否有补偿?
按照《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