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医院|新生儿入住月子中心20天患上败血症?院方回应( 二 )


针对唐先生的质疑,眉山蕴缨妇产医院医务科主任王白珊回应说,唐先生小孩出事后,虽然院方领导没有直接与唐先生沟通,但主管医生一直在关注此事。
王白珊表示,月子中心还有10多个孩子与唐先生小孩一样,接受的是同样的照料,其他小孩均未出现同样问题。因此,唐先生的小朋友染病是否是由医院造成,医院的责任又有多少,这都需要通过专业的司法鉴定来确认。“蚊虫确实有,也有用药的情况,但肯定都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我们也承认,在唐先生小孩发烧的当晚,护士认为没必要叫医生。事发后,我们经过会商,也认为这个处理存在不足。”王白珊表示,“基于此,我们愿意给唐先生一家10万元以内的补偿,但没有达成一致。”
“因为我们是股份制医院,如果超过10万的金额,肯定需要依据。”王白珊说,“我们也建议唐先生走司法途径,医院也愿意先垫付鉴定费用,届时法院判我们赔多少,我们肯定赔多少,决不回避责任。”
律师说法:
若存在延误诊治
医院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川金鑫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军律师表示,唐先生的小孩在接受月子中心的诊治和服务时,若确实出现被延误检查诊治,导致婴儿感染上败血症等损害情形,而该延误检查诊治与后续婴儿发病又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第六章1218条、1221条等相关规定,该医院就应当承担对婴儿后续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
付建军还建议,医疗损害诉讼本身较为专业,诉讼过程比较烦琐。普通百姓如果担心诉讼成本较高、时间较长,可与院方协商解决。如果存在重大分歧,可以申请相关专门机构调解并进行司法确认。
“此外,眉山蕴缨妇产医院作为当地高端知名的月子服务机构。院方当从应尽的社会责任角度出发,做好人文关怀,积极主动与患方协商,本着诚信原则,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争取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