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孝|二十四孝是哪24孝 二十四孝在讲什么( 二 )


五、啮指心痛
【原文:】
周曾参,字子舆,事母至孝。参尝采薪山中,家有客至。母无措,望参不还,乃啮其指。参忽心痛,负薪以归,跪问其故。母曰:“有急客至,吾啮指以悟汝尔。”
【译文:】
春秋时期鲁国的曾参,字子舆(孔子的得意弟子,世称曾子),侍奉母亲极其孝敬。(家贫,经常自己入山打柴)一次,曾参又进山砍柴去了,突然家里来了客人,他母亲不知所措,就站在门口望着大山希望曾子回来,许久不见归来就用牙咬自己的手指。正在山里砍柴的曾参忽然觉得心口疼痛,便赶紧背着柴返回家中,跪问母亲为什么召唤他。母亲说:“家里突然来了不速之客,我咬手指是提醒你快回来。”
六、芦衣顺母
【原文:】
周闵损,字子骞,早丧母。父娶后母,生二子,衣以棉絮;妒损,以衣芦花。父令损御车,体寒,失涎。父察知故,欲出后母。损曰:“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单。”母闻,悔改。
【译文:】
春秋时期鲁国的闵损,字子骞(孔子的弟子,以德孝著称),幼年时母亲就死了。父亲续娶了后妻,后母又生了两个儿子。(冬天)继母给两个亲儿子穿着用棉花填絮做的冬衣,因为厌弃闵损,给他穿用芦花填絮的“绵衣”。一天,父亲出门让闵损驾御马车,闵损因身体寒冷发抖,将缰绳坠落地上(因此被父亲鞭打,打破棉衣发现芦花)。父亲得知闵损受到虐待后,要休掉后妻。闵损求父亲说:“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孩子受冷;赶走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继母听说,立即悔恨知错,从此改过。
七、亲尝汤药
【原文:】
汉文帝,名恒,高祖第三子,初封代王。生母薄太后,帝奉养无怠。母常病,三年,帝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汤药非口亲尝弗进。仁孝闻天下。
【译文:】
汉代第三个皇帝是汉文帝(与汉景帝的统治时期被誉为“文景之治”),名叫刘恒,是汉高祖刘邦的第三子,最初被封为代王。文帝的生母是薄太后。他即帝位后侍奉母亲从不懈怠。母亲常年生病,一病就是三年,文帝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带地亲自照顾,给母亲服用的汤药,他要没有亲口尝过就不让母亲服用。他(在位重德治)以仁孝之名闻天下。
八、拾葚供亲
【原文:】
汉蔡顺,少孤,事母至孝。遭王莽乱,岁荒不给。拾桑葚,以异器盛之。赤眉贼见而问之,顺曰:“黑者奉母,赤者自食。”贼悯其孝,以白米二斗、牛蹄一只与之。
【译文:】
西汉末年汝南(今属河南)人蔡顺,很小就丧父成了孤儿,对待母亲非常孝敬。当时正遭遇王莽篡汉之乱,年景也是荒年,粮食不够吃,只得拾桑葚果(充饥),并用不同的器皿盛着。(一天)赤眉军(汉末义军,统治者污为贼)撞见他后就问道他(为什么把红色的桑葚和黑色的桑葚分开装在两个器皿里?)。蔡顺回答说:“黑色熟透的桑葚是供老母食用,红色未熟的桑葚留给自己吃。”赤眉军同情他的孝心,送给他白米两斗、牛腿一只让带回去供奉他的母亲(以示敬意)。
九、埋儿奉母
【原文:】
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欲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译文:】
汉代隆虑(今河南林县)人郭巨,家境非常贫困。他有一个三岁的男孩,母亲经常把自己的食物分给孙子吃。郭巨对妻子说:“家里贫困不能很好地供养母亲,孩子又分享母亲的食物。不如埋掉儿子吧?儿子可以再生,母亲如果没有了是不能复有的。”妻子不敢违拒他,郭巨于是挖坑,当挖到地下三尺多时,忽然看见一小坛黄金,坛子上写着字:“上天赐给孝子郭巨的,当官的不得巧取,老百姓不许侵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