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新规|2021年7月新规具体内容是什么 7月有哪些新规

7月新规来了,事关你的车子、票子和钱袋子,涉及企业经营、汽车、工资、个人安全等,每个人都要了解一下哦。那么2021年7月新规具体内容是什么?7月有哪些新规?下面小编带来介绍。


7月新规|2021年7月新规具体内容是什么 7月有哪些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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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新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机动车将实行 “一车一票”。
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共同制定的《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7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机动车销售方开具机动车(不包括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应遵循“一车一票”原则,按照销售符合国家机动车管理部门车辆参数、安全等技术指标规定的车辆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如实开具机动车发票,并根据不同情形,使用不同种类的机动车发票。
另外,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无法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或者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应向销售方申请重新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打印内容出现压线或者出格的,若内容清晰完整,无需退还重新开具。
二、机动车召回由安全召回扩至排放召回。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生态环境部制定并发布的《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7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明确,产品召回将由安全召回扩展至排放召回,包括以下情形:设计、生产缺陷导致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不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耐久性要求,导致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设计、生产原因导致机动车存在其他不符合排放标准或不合理排放的机动车将因排放被召回。
生态环境部在大气污染防治监督检查中发现机动车可能存在排放危害的,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生态环境部可以对机动车生产者进行调查,必要时还可以对排放零部件生产者进行调查。机动车生产者或经营者违反《规定》相关条款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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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全面实施。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明确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上传日期为准,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进口重型柴油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
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规定,在车辆出厂或入境前公开车型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并上传随车清单,确保实际生产、进口的车辆达到国六排放标准要求。
四、特困人员认定条件适度放宽。
新修订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认定办法》适度拓展了“无劳动能力”的残疾种类和等级,在原有认定“一、二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一级肢体残疾人”为无劳动能力的基础上,增加了“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二级肢体残疾人和一级视力残疾人”,规定上述残疾人应当认定为无劳动能力。
《认定办法》完善了“无生活来源”的认定条件,认定特困人员“无生活来源”的具体条件是其收入应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另外,适度放宽了“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认定条件,以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覆盖的未成年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