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事|“家事”上升到“国事”!父母“依法带娃”时代开启( 二 )


这部家庭教育促进法尽管比较“温和”,但同样对公检法机关发现父母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的情形作出了规定。2021年10月21日,江苏淮安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原告周某、赵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双方决定将刚出生的小女儿送由他人抚养。后经朋友介绍,被告朱某夫妇从赵某处将女婴带回抚养。事后,原告双方关系有所缓和,对送养小女儿一事感到后悔,多次与被告协商将孩子送还,但被告不同意。双方诉至法院后,经过调解,被告同意将孩子送回原告处,原告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庭庭长 吴然:经过我们审理查明,他们并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合法的收养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父母不得对未成年子女进行非法送养,所以我们对两原告发出了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我们联合妇联部门,聘请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其二人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希望他们能在这次事件中吸取教训,也知晓法律的规定,在今后的过程中能够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 家庭教育促进法立法专家顾问 苑宁宁:当你家庭教育遇到困难,遇到问题,甚至是家庭教育出现了严重的失职的时候,政府是要进行干预的,这种干预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软的干预,一个是硬性干预,所谓软的干预就是,你家庭教育过程当中,遇到困难、遇到问题的时候,你不知道如何解决的时候,你可以主动向我们政府提供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来寻求帮助。当你出现了严重的家庭教育失职,导致孩子出现了比如说违法犯罪、严重不良行为,这时候政府和司法机关要强制父母接受相关的家庭教育指导。
【 国事|“家事”上升到“国事”!父母“依法带娃”时代开启】搭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搭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是此次立法的亮点,也是落实法律的关键。家庭教育促进法提到,婚姻登记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社区家长学校等都应向父母提供家庭教育指导。采访人员在采访中看到,各地正在把科学的家教理念、家教知识和家教方法送到家长手中,打通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近来,江苏省妇联在全省开展社区全域、父母全程、家庭全类型的“三全”社区家庭教育支持行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得到了家长们的欢迎。
江苏常州市民卢红娟有个女儿在上幼儿园中班,从2021年年初开始,每周她都会雷打不动地带孩子到社区内的童书馆参加绘本分享会。今天分享会给大家带来的绘本是《如果我不去上学》,通过专业老师的悉心讲解和趣味互动,孩子们听得津津有味,家长们也受益匪浅。
江苏常州市民 卢红娟:刚开始就说你必须去上学,强硬的效果她反而会更排斥,然后她会更惧怕幼儿园。但是我发现用游戏的方式对低龄的小朋友是特别有效果的。比如说我们跑步看谁先跑到幼儿园,或者(上学)路程当中我会拿根棍子说,我们去骑马一起骑到幼儿园,有很多游戏方式从绘本上学的。
2021年11月,全国法院系统首个设立的涉诉未成年人家教指导工作站在四川泸州叙永县法院少审庭挂牌成立。如今,由叙永县团委、妇联、教体局等联合推荐的14名家教指导员受聘领证上岗,他们分别是法官、学校心理咨询老师、专业社工以及民政、妇联和关工委等部门的工作人员,这张由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位一体为未成年人撑起的“保护网”开始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