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依法带娃”时代开启!能带更要会带

有句话说:妈妈带娃穿好就行,奶奶带娃吃饱就行,爸爸带娃活着就行……现在,这样的方法行不通了 。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 。也就是说,今后所有家长必须“依法带娃”了 。
从“家事”到“国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又一部教育领域的重磅法规,也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 。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但家庭教育具有私密性和个性化的特点,当“家事”上升到“国事”,该如何尊重家庭教育的自身规律?
相关专家指出,从法律的名称到相关条款的设定,都体现了立法意图,就是为“促进”家庭教育而进行的“指引”和“赋能” 。“指引,是通过法律的方式告诉父母,如何当好一个合格的家长,引导家长按照科学的方法和理念教育孩子 。赋能,是指家长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可以向公共体系获取相应的帮助,学习到相关的知识,然后来提升自己的教育能力 。”
多位专家也认为,“促进”二字的增加,是对家庭教育自主性的顺应和尊重,体现家庭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国家、社会为家庭提供支持、协助 。
家长不履行怎么办
“软硬兼施”让其接受指导
专家透露,在一审稿中,针对家长拒不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明确了罚款、拘留等惩罚措施,但在后续审议过程中,此条被删除 。该法律中提到的对家长的批评教育、劝诫制止、予以训诫等措施,与其说是惩罚,不如说是纠偏,帮助家长更好地开展家庭教育 。
《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后,遇到“不合格”的父母,相关部门应当怎么做?多地已经发布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和开出的“家庭教育指导令”为我们提供了经验 。
【家庭教育|“依法带娃”时代开启!能带更要会带】在四川泸州叙永县的全国首个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刘某和张某夫妻俩正在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双方因为离婚纠纷导致13岁的女儿产生厌学情绪,不间断逃学,父母处于放任状态,老师多次家访劝其返校无效 。于是,承办法官向这对夫妻发出了“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指派两名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其进行指导 。
这部《家庭教育促进法》尽管比较“温和”,但同样对公检法机关发现父母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的情形作出了规定 。2021年10月21日,江苏淮安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原告周某、赵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双方决定将刚出生的小女儿送由他人抚养 。后经朋友介绍,被告朱某夫妇从赵某处将女婴带回抚养 。事后,原告双方关系有所缓和,对送养小女儿一事感到后悔,多次与被告协商将孩子送还,但被告不同意 。双方诉至法院后,经过调解,被告同意将孩子送回原告处,原告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
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家庭教育促进法立法顾问苑宁宁说:“当你家庭教育遇到困难、遇到问题,甚至是家庭教育出现了严重失职的时候,政府是要进行干预的 。这种干预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软的干预,一个是硬性干预 。所谓软的干预就是,家庭教育过程当中遇到困难、遇到问题的时候,你不知道如何解决的时候,可以主动向政府提供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来寻求帮助;当你出现了严重的家庭教育失职,导致孩子出现了比如说违法犯罪、严重不良行为,这时候政府和司法机关要强制你接受相关的家庭教育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