畸形|中孕期的“大排畸”到底查什么?( 二 )


(2)羊水量: 用羊水最大深度或羊水指数评估羊水量。
7.孕妇子宫、附件:主要观察宫颈管内口及宫颈管长度测量、附件区有无包块;如孕妇提供子宫肌瘤病史,在条件许可情况下,评估子宫肌瘤位置及大小。
这些内容是不是看着眼熟,其实这些就是我们超声报告上记录的内容,也是我们超声医生做产筛时的观察内容。“大排畸”检查的主要内容就是在中孕期对胎儿解剖结构的系统检查,虽然超声能够发现很多胎儿结构畸形,但并不是所有结构畸形都在20-24周时存在声像图可见的表现,仅凭一次检查不可能发现所有畸形,必要时需要复诊或到产前诊断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对于形态变化较小的诸多畸形,如胎儿染色体异常等,需要结合羊水穿刺等相关检查。
有许多出生后很明显的畸形在胎儿期是不能诊断的。这是因为这些畸形在宫内显示困难,只能在出生后才可以明确临床诊断,比如小的室间隔缺损,在常规产前筛查中难以诊断。有些疾病产前超声不能做出诊断,如胎儿生殖器两性畸形、子宫先天性畸形、胎儿皮肤微小异常、神经肌肉功能方面的异常等。还有些畸形如关节、软组织异常、Ⅰ度唇裂,单纯腭裂、手脚畸形、眼耳异常等超声很难检查出来。还有些在生后是异常的问题,在胎儿期是正常的,比如胎儿期的动脉导管、房间隔卵圆孔、静脉导管,它们在维持胎儿血流动力学起到重要作用。
事实上,随着产前超声培训的广泛开展,超声医生经验的不断积累和超声仪器设备的不断更新,产前超声诊断水平已经有了相当大的提高。但是产前超声检查并不是一种万能的检查方法,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不是所有的胎儿及附属物的异常都能被超声检测出来。因此,对于产前超声检查技术的局限性,需要临床医生、孕妇及家属给予正确的理解。
写在最后,超声医生的心愿和孕妈们都是一样的,那就是希望我们的宝贝健康、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