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务|让孩子干家务赚零花钱?我不赞成……( 二 )


满足”想要“部分的零花钱,就不算是父母必须尽到的责任了 。
家务|让孩子干家务赚零花钱?我不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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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零花钱和附加条件
做家务是父母惟一能让孩子参与的劳动 。用劳动换取零花钱,逻辑上似乎是无懈可击的 。
给零花钱附加条件,想要零花钱,那你要付出劳动,其实是凸显了父母和孩子间的不平等 。


  • 第一类零花钱:附加条件,性质就会改变

电视剧《情深深雨濛濛》里,陆依萍冒着大雨,穿着露脚趾头的鞋子去找陆振华拿生活费,一言不合就被鞭子抽,陆依萍狼狈的回到家,暗下决心,不再去爸爸家拿钱 。
对陆振华来说,他以家长的身份分配自己的财产,赡养依萍母女俩,是他应尽的义务 。
他也没有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只是履 行的时候附加了条件,比如,让依萍柔软些,跟家里人好好说话 。
依萍索要的生活费,是属于”满足基本需要的零花钱“,因为附加了额外的条件,让依萍宁愿辍学自食其力,也不愿再寄人篱下遭受白眼 。
让孩子通过做家务换取零花钱,其实跟陆振华的皮鞭本质是一样的,都是父母在本该履行义务的时候附加了额外的条件 。
只不过依萍需要付出的可能多一些,做家务的孩子需要付出的,只是劳动,依萍还需要额外付出她的尊严 。附加了条件的零花钱,性质就会发生改变 。
家务|让孩子干家务赚零花钱?我不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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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做家务赚取零花钱,孩子会形成“为赚钱而做家务”的意识,孩子会给自己的每种付出都标出价格,有些价格家长是无法承受的 。
象一种极端的情况,当你生病需要孩子帮你倒杯水,送你去医院,他会不会也明码标价呢,倒杯水一百,去趟医院一千 。
昂贵的代价,可能就始于零花钱上的不利引导 。

  • 第二类零花钱:可以适当附加条件

如果孩子想购买什么”奢侈品“,父母可以适当地附加条件,但这个附加条件,应该是孩子通过努力可以实现的 。
如果家长觉得孩子想买的“奢侈品”超过了承受能力,应该明确的拒绝孩子,而不要给附加难以实现的条件 。这样会让孩子形成挫败感,“我不够好,所以我得不到我想要的” 。
家长可以明确的告诉孩子,“你想要的,超过了家庭现在的承受能力,”或者说,“爸爸妈妈认为你想要的太不值得,我们只能赞助你一部分资金,剩下的你可以自己想办法赚钱 。”
03
家务活要细分,才能作为附加条件
家务活也分三六九等,有的家务活就可以作为给孩子零花钱的附加条件 。哪些家务活可以给孩子付钱呢?

  • 创新型家务活

虽然很多时候,家务活都没什么新意,日复一日的重复,但有时候,家务活也能干出新花样,甚至还能成为创业项目 。
《反溺爱》中,作者罗恩·利伯举了个有创意的例子 。广告文案撰稿人杰克·约翰逊,对他七岁的儿子利亚姆,制定了一项新的零花钱方案 。
做基本家务劳动,是赚不到零花钱的 。但如果他能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就可以赚到钱 。
促使利亚姆去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正是利亚姆“想要”的“奢侈品”,他的第四个足球和最新款的陀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