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幼儿园伙食费怎么收?食品安全咋保证?成都有了最新规定

加大幼儿园膳食管理监督力度
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
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
加强幼儿园伙食费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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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膳食管理 , 切实保障在园幼儿用餐的安全卫生和营养健康 , 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 结合成都市幼儿园实际和管理实践经验 , 近日 , 成都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成都市幼儿园膳食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 从管理机制、营养配餐、餐食管理、收费管理、风险防控、应急处置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
加大幼儿园膳食管理监督力度
每月不定期组织
3名以上家长代表进行随机抽查
《办法》指出 , 幼儿园膳食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全程监控、以园为主、齐抓共管的原则 , 建立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可参与、评议、检查、监督幼儿园膳食工作 ,每月不定期组织3名以上家长代表 , 对采购、加工、配餐、就餐、库存、食品留样和饭菜质量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 定期听取幼儿园膳食管理工作报告 , 向家长通报幼儿园膳食管理的主要举措和计划 , 听取与转达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
幼儿园的膳食服务应坚持 非营利性原则 。 幼儿园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 , 从业人员可以采用劳务外包或劳务派遣等用工方式 。 确有必要实施其他方式经营的 , 应当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或主管单位同意 。
不仅如此 , 幼儿园应实行 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 每餐应有幼儿园园长、副园长等相关负责人与幼儿共同用餐 , 做好陪餐记录 , 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以建立家长陪餐制度 , 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
科学饮食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
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
《办法》参考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印发的《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 , 幼儿园每餐供应的食物包括谷薯杂豆类、蔬菜水果类、水产畜禽蛋类、奶及大豆类4类食物中的3类及以上 , 每天食物种类宜达到12种以上 , 每周25种以上 , 每天应保障水产畜禽动物性食物供应 。
营养配餐方面 , 幼儿园要制订幼儿带量食谱 , 每周向家长公示 , 每1-2周更换一次 ,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 , 并向家长告知幼儿在园就餐情况 。
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食品安全的规定 , 参考其他省市地区学校、幼儿园集中用餐高风险食品目录 , 《办法》规定 , 幼儿园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禁止采购、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食盐等;禁止采购、使用含铝膨松剂、人工着色剂以及含铝面制品、含人工着色剂的肉制品和调味品;禁止制作提供冷荤类食品、冷食类食品(水果除外)、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禁止加工制作河豚鱼、小龙虾、田螺、河蚌、野菜、槐花、皮蛋、四季豆、豆浆、野生蘑菇、青西红柿、鲜黄花菜、红心甘蔗、含氰甙类植物性食物(木薯、杏仁等)、发芽或发青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禁止制作提供未经检验的生鲜乳、自制乳制品(包括但不仅限于自制酸奶、雪糕、冰淇淋等);禁止采购超过或临近保质期的食品 , 以及保质期内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等 。
加强幼儿园伙食费规范管理
按月收取 , 按月结清 , 多退少补
据实结算 , 不得营利
收费方面 , 《办法》规定:幼儿园为在园幼儿生活提供集中用餐服务的 , 可收取伙食费(含点心费) , 幼儿园应据实核算伙食成本 , 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 , 按月收取 , 按月结清 , 多退少补 , 据实结算 , 不得营利 。 在园幼儿因故退园、转园 , 伙食费按当月剩余天数退费 。 伙食费支出包括采购制作在园幼儿餐(点)饮的粮油、肉类、蛋类、乳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等主辅材料费以及蔬菜、水果等其他食品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