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拿什么提高生育意愿?专家:应逐渐改变适龄主体婚育观家庭观( 二 )


除给予育儿补贴外,还有多个地方在“住有所居”方面出台了相应的生育优惠政策 。
比如,甘肃省临泽县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规定在县城购买房子给予4万元补贴,在各中心集镇购买商品房给予3万元补贴;江苏省海安市发布的购房支持政策中规定,海安市常住居民,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二孩、三孩家庭,购房时在市场价格基础上二孩家庭给予200元/平方米、三孩家庭给予400元/平方米的优惠;北京则成为全国首个在公租房分配上出台生育优惠政策的城市,北京市朝阳区在去年9月发布规定,多孩家庭无须经过意向登记、摇号排序等环节,可优先获配公租房 。
陆杰华认为,不论是生育补贴还是购房优惠,这些优惠政策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对提高民众生育意愿起到促进作用 。在各地充分实践基础上,如果确有积极效果,未来也可考虑综合各地经验做法,上升为国家制度 。
孙煜华建议,可考虑把地方生育优化政策、效果等纳入政府政绩考核中,以此来促使政府更加重视,给予更多投入 。
提高生育率须标本兼治
目前各省份新修订的计生条例大多把延长产假作为一项重要措施,但在陆杰华看来,鼓励生育应考虑的重中之重是生育对女性职业规划的影响,要完善女性就业权益保障,妥善解决育龄妇女后顾之忧 。
“能否在产假期间保障收入,能否在产假后顺利返回原岗位,未育女性在入职前是否能不受歧视,这些都是职场女性生育面临的最直接问题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在合同期未满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以女职工怀孕、产假和哺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孙煜华认为企业除了要严格守法外,国家也应明确育儿分担机制,生育成本要由国家、企业和家庭共同分担 。
“在提高生育率问题上,不能只关注二孩、三孩,要意识到一孩才是生育金字塔的基础 。只有让家庭顺利生出、抚养第一个孩子,才能调动他们生育二孩、三孩的积极性,从而遏制人口自然增长率下滑的态势 。”在陆杰华看来,提高生育意愿须“标本兼治”,除了生育补贴、职业保障这样“治标”的方法,还要“治本”——逐渐改变适婚适育主体的婚恋观、生育观和家庭观,营造良好的生育文化环境 。
孙煜华对此表示认同,他认为国家要不断强化家庭建设,弘扬“家”文化 。当前受多种因素影响,很多年轻人过于强调个人主义,应在宣传方面更多强调家庭价值,鼓励承担家庭责任,逐步转变观念 。
采访人员注意到,新型婚育文化建设也出现在近日公布的《中国计划生育协会2022年工作要点》中,其中提出,要以“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破除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为重点,加强对青年婚恋观、家庭观引导,重塑多子女家庭养育文化,淡化教育焦虑,弘扬“孝”“和”家庭价值观,推动构建积极正向的新型婚育文化 。
在孙煜华看来,除了弘扬家庭文化,还可以通过一些制度调整来强化家庭理念 。比如,在个人所得税改革方面,探索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纳税 。目前个税制度对于那些夫妻双方仅有一人工作的家庭而言并不十分公平,虽然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涉及子女教育,但仍比较基础,如果能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纳税,税制更为合理,也能增加一些适龄女性的生育意愿 。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