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碰撞预警系统有用吗 行人碰撞防护系统有必要吗( 三 )


其中 , ADAS防撞预警系统因具备识别车道线功能(实现车道偏离预警) , 可以识别交通标识 , 进行行人检测 , 雨雾天气也可工作 , 性能稳定 , 有实际应用验证 , 价格经济等优点 , 被广泛应用 。
但是该技术也有缺点 , 如覆盖距离有限(车元素的ADAS摄像头能实现120米感应) , 覆盖区域成扇形 , 有盲点区域 , 无夜视功能 , 夜间受环境影响可能会出现功能受限的情况 。”
“但是 , 很多汽车生产商和销售方在宣传、推销汽车过程中 , 往往对车辆所具备的功能进行着重介绍 , 而对功能的工作原理、功能的局限性等介绍不到位甚至缺失 。”上述人士表示 。
对此 ,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莎表示 , 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但很多商家宣传过程中会着重强调“自动感应”“自适应”“全自动”等功能 , 如果商家忽略了其“辅助性”以及“在良好的路况条件下”的重要前提 , 没有在相关的宣传材料、宣传介绍中披露上述技术的真实情况或风险 , 一味强调科技感、驾驶感 , 这样很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 , 使消费者在开车过程中放松警惕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昕栋说:“轿车辅助驾驶系统这一新技术在应用过程中 , 如果经营者在轿车的广告宣传和销售中 , 未如实或全面向消费者介绍版本差异以及存在的缺陷 , 或者故意隐瞒或对该系统做片面、扩大宣传 , 则涉嫌构成虚假宣传 , 应依法对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虚假宣传行为足以影响到商品自身的安全且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时 , 严重的将构成欺诈 , 消费者有权向经营者主张惩罚性赔偿 , 即俗称的退一赔三 。”
朱莎认为 , 在追求驾驶技术进步的同时 , 不能拿生命安全做牺牲 , 因此 , 越是在“自动驾驶”概念热潮下 , 销售者的行为越需要谨慎 , “自动感应”等相关功能的应用条件和风险 , 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 , 并且明确告知驾驶技术的更新只是辅助功能 , 不可因此产生依赖 。
同时 , 消费者也应始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范要求谨慎驾驶 , 毕竟出行在外 , 平安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