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单独二胎什么时候实施

2016年1月1日新计生法实施,有以下关注点:(1)新计生法启动,即为政策落地,之后出生的二胎均属合法生育;之前的仍按照原条例处理(2)取消二胎证审批制度,改为生育登记制度,各省登记办法会相继出台(3)删除晚婚晚育提倡倡议,取消晚婚假(4)新法后的独生子女不再办理独生子女证,新计生法前的生育的独生子女,仍可申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证的,相关奖励制度仍继续(5)保留社会抚养费制度,未婚生育的,处二千至五千元罚款;生育时已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在被通知征收后三月内办理结婚手续的,可不予罚款处理 。(6)(一)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3个月内补办结婚登记的,不予征收;
(二)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以下简称计征基数)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高于计征基数1倍以上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每再多生育1个子女的,依次递增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