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利办股东“反目成仇”背后:业绩变脸 涉嫌资金挪用?( 三 )


7月6日,彭聪及其一致行动人百达永信提请监事会于8月上旬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免去连杰、赵侠的董事职务,免去张青、王爱俭的独董职务,免去于秀芳、王进的监事职务,并且选举汪洋、高杨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吴亚、陈胜华为第八届董事会独董,选举刘强、林琨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公告显示,彭聪一方罢免连杰等人职务的原因为:2020年5月6日至27日,公司董事连杰、赵侠,独立董事王爱俭、张青等人,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会议召集条件和程序,擅自召集、召开临时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公告,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 。
面对指控,第二大股东连良桂方也不甘示弱,联合广西泰达、天津泰达又提请增加了一项临时提案——《关于提请免去彭聪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这意味着,顺利办两大股东阵营将在8月的临时股东大会上进行一场罢免董事大战 。
然而,这场原定于8月10日举办的临时股东大会,于监事会8月6日宣布取消 。
监事会指出,公司股东及董事会并未提供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文件:包括提案股东彭聪、百达永信投资有限公司截至7月24日前未能按要求向监事会提供“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但董事会不同意召集股东大会职责的证明文件”、以及董事会未按照相关规则提供“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等 。
对此,深交所于8月7日向顺利办下发了《关注函》,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取消股东大会相关事项作出详细说明,并说明是否存在限制股东合法行使权利的情形等问题 。
对于8月10日的临时股东大会被取消一事,董事长彭聪及法人连杰据各自立场各执一词 。
“公司监事会要求8月10日的临时股东大会取消,是不合理、不合法的,这也是A股历史上从未发生过的事 。”彭聪称,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没有规定将董事会的书面反馈意见作为监事会自行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取消临时股东大会是个别监事肆意弄权、避免自己被罢免的手段 。
连杰则表示,董事长彭聪提请罢免于秀芳、王进两名监事的原因并不具备合理性,两名监事并没有任何违规和不履职的行为,更没有做出损害公司利益的不当行为 。
追溯至今年5月,顺利办昔日合作伙伴反目之事于那时被推至台前 。
5月6日,连良桂一方突然“发难”,通过董事会成员连杰等人召开非正式会议,对免除彭聪及董事会秘书黄海勇的事项进行了讨论 。5月2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正式罢免了董事长彭聪和董秘黄海勇 。由连杰暂时代为履行顺利办董事长职责,连杰为连良桂之子 。
公告显示,连良桂一方提出罢免彭聪职务的原因,是由于彭聪在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暨总裁期间,个人涉嫌经济犯罪,案件已被公关机关受理 。
而据顺利办公告口径,彭聪所涉刑事案件,现有材料未能充分显示相关案件案是否立案、该案是否与彭聪有关;“其被青海省公安厅以合同诈骗案立案一事,不涉及公司资金被挪用” 。
彭聪也多次发表声明称,连良桂所称的本人涉嫌经济犯罪并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属诬告陷害,其已向青海西宁法院提起法律程序 。
6月9日,青海西宁法院向顺利办下达《民事裁定书》,要求暂缓实施董事会5月27日决议,同时叫停原定于6月12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 。彭聪恢复行使顺利办董事长职务 。
之后,顺利办就陷入高层互掀罢免战的“场面” 。
立案
事实上,彭聪是否涉嫌经济犯罪,是否正常履行信披义务,是连良桂一方发起罢免董事长职务的主要依据,也是目前顺利办的两方高管争论的主要焦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