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毓明发文十问涉事女孩

5月1日下午5时 , “烟台上市公司高管性侵养女案”当事人鲍毓明再次发表微博十问养女韩某 , AI财经社就文中重点梳理如下:
鲍毓明否认了韩某口中的“15年12月31日被强奸和监禁” , 并表示二人那段时间并未发生关系 , 韩此前曾就能否将发生关系的时间说成是15年进行询问 , 因为这样可以判处自己强奸幼女罪 。
就韩某口中被性侵三四年一事 , 鲍毓明表示 , 两人这几年见面时间加在一起不过几十天 。并且就韩某说的2015年12月、2016年1月的报案时间 , 鲍毓明称其第一次报案是在2016年6月 , 原因是自己工作太忙 , 没时间陪韩聊天 。
鲍毓明表示 , 韩某在认识自己前就已经失学 , 自己还帮助她找学校 , 但至今未收到韩的身份证 。至于韩被关在家里不让出门 , 鲍毓明称她自己有钥匙和门卡 , 白天时候经常出去玩 。
对于韩称自己往她身上绑胶带 , 鲍毓明表示 , 那是很细的白色双面胶 , 正要把韩的画粘在门上 。对于韩被自己没收手机 , 鲍毓明说她手机从不离身 。
就韩口中自己想和其母成亲 , 并威胁她说出“实情”就杀了母亲一事 , 鲍毓明均作出否认 。“你们母女常年住在南京 , 又这么爱报警 , 都能大老远跑到天津、北京和烟台来闹事 , 如果我敢这么说 , 你们会善罢甘休?”“你说当初我想和你妈妈成亲?你可以发张她的照片给大家看看可能吗 。”
对现在广泛宣传的“养父”一说 , 鲍毓明表示 , 韩在5年就知道无法办理收养 , 便提出到年龄结婚 , 并在此后多次主动示爱 。“19年初还要我送钻戒求婚 , 你拿我当过爸爸吗?你一直担心我和别的女人好 , 因为吃醋多疑和我吵架 , 天底下有不让爸爸交女朋友的吗?我还一直包容和迁就你 , 因为等你而至今单身 。”
目前 , 鲍毓明微博简介写为:没做亏心事 , 不怕鬼叫门 。
鲍毓明微博全文如下:
十问韩某(曾化名可心、可馨、李星星):
(1)你说你个子瘦小只有70斤?其实15年10月咱们第一次见面时你已近一米七、一百来斤 , 咱俩的合影能说明一切 。
(2)你说当初我想和你妈妈成亲?你可以发张她的照片给大家看看可能吗 。你忘了你们当初是多么上赶着见面和联系 , 说自己有多么可怜 , 分手时哭着说不想让我走 , 甚至苦苦求我再见一次?
(3)你说15年12月31日被强奸和监禁?其实你那几天每天都出去玩的很开心 , 回南京后还说很想念我 。你心里清楚那段日子什么也没发生 , 因为你对不同的人编的时间地点都不同 , 你甚至问别人是否说成15年发生关系就能判我强奸幼女罪 。
【鲍毓明发文十问涉事女孩】(4)你说我15年11月带你来北京上学?其实我15年根本没带你来过北京 , 你也从来没在北京上过学 。
(5)你说你15年12月、16年1月就报过案?其实你第一次报假案是16年6月 , 当时我工作太忙没时间天天陪你聊天了 , 你后来告诉我是因为很想我又找不到我 。
(6)你说被带着“性侵”了三四年 , 16年4月就被带到了烟台?其实这几年咱们见面加在一起也不过几十天 。
你第一次来烟台是17年8月 , 我房子17年6月才买的 , 你能说清楚之前一年多在烟台住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