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圈沸腾了!两大交易所同时重磅发布 万亿级“大蛋糕”真的来了( 六 )


基础设施基金询价前 , 基金管理人还应当披露询价公告、评估报告、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文件 。认购价格确定后 ,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发售公告中披露认购价格及其确定过程 。
点评:作为发售基础设施基金份额的主体 ,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充分披露询价及发售相关文件及信息 。同时 , 投资者也有知悉基础设施基金及其持有项目的基本情况、估值情况、所属市场和行业概况及发售方案等相关内容的权利 。充分适当的信息披露可以使投资者平等地获得必要信息 , 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 更好地保护其合法权益 , 降低和防范不规范发售行为的发生 。
三、以认购价格计算的项目价值高于评估价20%以上 , 应披露原因
《发售指引》要求基金管理人审慎合理确定认购价格 。报价截止后 , 基金管理人或财务顾问应当根据事先确定并公告的条件 , 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报价及其对应的拟认购份额 。
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报价后 , 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应当根据所有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 结合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募理财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 , 确定认购价格 。
《发售指引》还对项目价值高于评估价一定比例的情况进行了针对性规定 。具体而言 , 以认购价格计算的基础设施项目价值高于评估价20%以上的 , 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应当披露原因 , 以及各类网下投资者报价与上述评估价值的差异情况 , 并至少在基金公开募集日之前 5 个工作日 , 发布投资风险特别提示公告 。
点评:资产价值评估是基础设施基金产品定价过程中的重要一环 , 对项目价值的合理评估是防范REITs市场风险的必要手段 。针对REITs基础资产评估 , 当前基本以收益法评估为主 , 即根据已有收益或潜在收益的资产未来的收益求取其价值 。当以认购价格计算的基础设施项目价值与评估价偏差较大时 , 意味着项目估值结果有失价值公允或者认购价格过高 , 需要警惕相关风险 , 坚决把好REITs市场价值风险第一关 。
四、鼓励六方面专业投资者和配售对象参与战略配售
为明确战略投资者配售安排 , 《发售指引》规定了战略投资者的范围 。基础设施项目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应当参与基础设施基金的战略配售 , 前述主体以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基础设施基金的战略配售 。
参与战略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 应当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 , 具有较强资金实力 , 认可基础设施基金长期投资价值 。
此外 , 上交所和深交所明确鼓励以下六方面的专业投资者和配售对象参与基础设施基金的战略配售:
(一)与原始权益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二)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三)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 , 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长期限、高分红类资产的证券投资基金或其他资管产品;
(四)具有丰富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验的基础设施投资机构、政府专项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五)原始权益人及其相关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