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二胎产假新政策

规定当事人合法生育一孩或二孩子女的,可以在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湖南省计生政策规定的60天产假奖励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四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二十一条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 。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

浙江省计生政策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2位子女,家庭生育二孩子女的,除了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之外,奖励30天产假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七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
第三十条 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
(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
【湖南省二胎产假新政策】②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