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中国第四代罪犯的犯罪心理特征( 二 )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社会歪曲形态仍然存在,目前第四代罪犯已开始陆续走进监狱之门,这个罪犯群体的人数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增多 。仅以陕西省某监狱为例,1993年底押犯中18~21岁的罪犯已占5%,1994年又呈现出上升趋势 。由此可见,加强对第四代罪犯的研究,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
   近年来,笔者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数字统计、问卷等方法对一百名第四代罪犯进行调查分析,发现他们的犯罪心理特征呈现明显的时代特征 。请看《陕西省某监狱百名第四代罪犯情况统计表》:
【上 中国第四代罪犯的犯罪心理特征】(附图{图})
   此表显示出,第四代罪犯的犯罪类型中杀人(伤害)、抢劫、盗窃、流氓、强奸(奸幼)等五种罪占97%,其他罪只占3%,(数罪并罚者按主罪统计),即体能型犯罪多于智能型犯罪 。这是因为第四代罪犯目前大都处于青少年时期,智力水平还未发育成熟 。犯杀人(伤害)罪占34%,犯抢劫罪占25%,这是由于第四代罪犯主体自我意识普遍增强,崇尚暴力,在人际关系冲突的激情下容易使用暴力攻击对方 。另外在现代社会物质生活丰富的条件下,人的精神方面的需求亦大大提高 。强奸罪比例(16%)不太大,这与在新时代观念下,社会接受和宽容了某些越轨的性行为有很大关系,当然,这与当前我国法律不够完善有关,也以没有触犯现行法律为前提 。
   通过归纳总结,我们发现第四代罪犯具有以下犯罪心理特征 。
   一、社会责任感淡薄,以自我为中心,突出自我实现,自我开放 。
   第四代罪犯象当今社会其他青少年一样,身体、智力发展一般都比较好,但家庭和社会的情感发育不良,缺乏社会责任意识和情感 。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使第四代罪犯中独生子女占了绝大多数,由于父母的溺爱和娇纵,他们很少有机会接受艰苦磨练,不仅意志柔弱,而且情感也十分脆弱,同时,由于某些学校教育过于强调对个性的培养,致使他们的社会价值观也变得扭曲和无疆界化了 。第四代罪犯处于这样的时代,他们中大多数人不了解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要求,缺乏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的培养和训练;他们对国家、对人民、对集体、对他人缺少基本的责任感和道义感,以致于无视甚至藐视社会公德 。他们喜欢反问“良心值几个钱?”80%的罪犯在被问及他们犯罪时有没有想到对不起亲人或他人,都回答说当时没有考虑那么多,可见他们的家庭和社会责任感淡薄到了何种程度 。当然,客观地讲,现代社会强调个体的主体地位,重视人的自我价值的实现,培养人的自我意识,这无疑是正确的 。但第四代罪犯在社会化过程中由于在某一环节上的失误,导致他们形成了绝对以自我为中心的个性特征,过份看重自身价值,而自我监督和约束机制则渐渐退化 。在人际关系中暴露出很大的缺陷,他们把金钱、财富与人生价值等同起来,凡事以个人利益、兴趣为准则,追求“自由”、“独立”,对他人与社会置之不顾,甚至加以侵害,养成一意孤行、我行我素的不良习性,最终自我迷失以致跌入泥潭 。如罪犯彭××(1974年出生、伤害致死罪)初中毕业后进工厂工作 。与人交往自以为是,任性专横 。一天在车间劳动工间休息时,与他同车间的工人吴某凑过来要他让人座,彭不肯,吴即在彭头上摸了一把,并骂了一句走开,彭顿感受了污辱,顺手操起凳子追上前去猛击吴的后脑,吴当即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彭因此而被捕判刑 。提审时,彭犯还说:“活该!谁让他(死者)惹我” 。透过这个典型案例,我们可以清楚看到畸形的自我意识在第四代罪犯实施犯罪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把人生看作“潇洒走一回”就是他们这种自我实现和自我开放的生动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