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两家券商被罚!这个错误实在是太“低级”( 二 )


又有两家券商被罚!这个错误实在是太“低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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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认为 ,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7号)第四条的规定 。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 , 决定对华龙证券以及公司两名保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
保荐机构迎来强监管
随着注册制正式实施 , 保荐机构也迎来最强监管 。
今年6月12日 ,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与创业板改革文件同时发布 , 保代的门槛也发生实质性变化 。
《办法》明确指出 , 保荐代表人应当熟练掌握保荐业务相关的法律、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等专业知识 , 最近5年内具备36个月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最近12个月持续从事保荐相关业务 , 最近3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重大行政监管措施 。
不仅如此 , 对保荐机构和保代的处罚力度也在逐步加大 。对于保荐机构的处罚 , 暂停资格最长可达到3年 , 甚至被吊牌 , 此外 , 若保代出现重大事项未报告、未披露 , 伪造或者变造签字、盖章等8个情形之一的 , 证监会可以根据情节轻重 , 在3个月到36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情节特别严重的 , 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管措施 。
据采访人员不完全统计 , 自去年以来 , 已有多家券商和保代因在保荐项目中出现违规行为遭到处罚 , 涉及海通证券、德邦证券、瑞信方正、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等 。
今年7月 ,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在申请创业板IPO过程中 , 没有披露向蒙牛乳业销售的主要产品于2020年从降价3%调整为降价6%等事项而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 其保荐机构瑞信方正与保荐代表人袁建中、韩卫国收到了警示函措施 。证监会认为 , 其在发审会前报送的文件中 , 未勤勉尽责 , 未督促发行人披露上述降价信息 , 在发审会聆讯环节也未进行说明 , 因而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又有两家券商被罚!这个错误实在是太“低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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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下半年 , 德邦证券的保荐代表人刘涛涛、邓建勇因保荐诺康达项目收到上交所的监管警示 。监管认为 , 保荐代表人未对诺康达与亦嘉新创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等重要披露内容进行充分、全面的核查验证 , 导致招股书(申报稿)相关信息披露存在不规范 , 其行为不符合《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相关规定 。
此次被罚的海通证券也并非首次因保荐项目违规领罚 。
今年7月30日 , 上交所对海通证券保荐代表人陈新军、徐小明予以监管警示 。陈新军、徐小明作为海通证券指定的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 在创鑫激光举报信核查过程中存在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 。
去年10月31日 , 中信建投证券因在保荐恒安嘉新(北京)股份公司未能勤勉尽责地履行保荐义务被出具警示函 , 同时 , 作为恒安嘉新保荐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和公司也同样遭处罚 。
而在此前 , 中金公司、中信分别因其保荐的交控科技和柏楚电子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其中 , 中金公司因在申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 , 未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 擅自改动注册申请文件 。而中信证券则是在保荐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过程中以落实“对招股说明书披露内容进行整理和精炼”的问询问题为由 , 对前期问询要求披露的“综合毛利率、销售净利率及净资产收益率大幅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 期间费用率远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等事项的差异原因分析”等内容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6月28日)中擅自进行了删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