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除法定信息披露和自愿信息披露以外,科创公司也可能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专访、公司网站、网络自媒体等渠道发布其他信息 。对于这类信息,《指引》也集中明确了相关要求 。
关于上证e互动平台 。一是《指引》鼓励科创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与投资者沟通交流,但不应通过平台发布依法应当披露的信息,也不得通过上证e互动开展自愿信息披露 。二是科创公司通过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或主动发布信息,应当参照《指引》关于自愿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尤其要注意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误导投资者 。三是建议科创公司在非交易时段回复投资者提问,避免因盘中误读误传信息引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关于接受分析师和机构调研 。科创公司可以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总体规划,定期接受分析师和机构调研 。《指引》特别强调,为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公司应当避免向分析师和调研机构提供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如果在调研过程中,分析师和调研机构知悉了相关重大信息,公司应当立即披露 。
关于自行发布信息 。《指引》明确,科创公司可以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媒体自行发布不属于持续信息披露范围的宣传类、广告类信息,但应当避免误导投资者 。此外,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科创公司确有需要的,可以在非交易时段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专访、公司网站、网络自媒体等方式对外发布应披露的信息,但应当于下一交易时段开始前披露相关公告 。(来源:上交所)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上交所:科创公司不应披露可能误导投资者错误估计公司价值的市场热点相关信息】 (责任编辑:DF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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