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坐飞机 哪个时期比较安全( 二 )


  3、下列情况,航空公司一般不予承运:
  A. 怀孕35周(含)以上者;
  B. 预产日期在4周(含)以内者;
  C. 预产期临近但无法确定准确日期,已知为多胎分娩或预计有分娩并发症者;
  D. 产后不足7天者 。
  孕妇乘飞机在售票方面也有以下要求 。
  (1)孕妇乘机,必须事先在本公司售票处办理定座和购票手续 。
  (2)接受怀孕8个月或8个月以下的孕妇定座,售票员须查看预产期证明 。
  (3)接受怀孕超过8个月的孕妇定座,旅客应提供《诊断证明书》一式两份 。
一份交旅客办理值机手续 。
一份由售票处留存并以传真形式及时通报给客舱与地面服 务部商务调度 。
  (4)超过8个月的孕妇定座需填写《特殊旅客运输申请表》、《特殊旅客运输记录单》,应由本人签字,如本人书写困难,也可由其家属或监护人代签 。
   对于满足乘坐飞机条件的孕妇,乘机服务在定座上予以优先安排 。
座位一般安排在较宽敞和便于乘务员照顾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