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育政策


国家生育政策

文章插图
1.生育子女的有关政策有哪些?
答:城镇汉族居民一个夫妻可生育一个子女,少数民族居民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子女.
说明:
(1)夫妻一方是少数民族的,按少数民族计划生育规定生育.
(2)夫妻一方为城镇居民的,按城镇计划生育规定生育.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领取条件和发放程序的有关规定.
答:条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条件是指: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终身只收养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在子女满十六周岁前可以申请领取.
包含以下三种情况:
(1)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2)一对夫妻按规定生育的子女,因死亡只有一个子女存活的;
(3)夫妻未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领取条件是指:少数民族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两个子女或者终身只收养两个子女不再生育的,在子女满十六周岁前可以申请领取.
包含以下四种情况:
(1)一对夫妻只生育两个子女的;
(2)一对夫妻只存活两子女的;
(3)夫妻未生育,依法收养两个子女的;
(4)生育和依法收养的子女合计为两个的.
办事程序
本着国家指导和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由夫妻在子女十六周岁前自愿申请领取.
(1)符合办事条件的夫妻向单位或者户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2)接受申请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认为申请人符合申领条件的,由女方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光荣证》.
3.城镇居民领榷光荣证》的家庭,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
(1)自领证之月起至子女十六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的保健费.少数民族享受保健费合计不超过十六周年;
(2)夫妻退休,由所在单位各给予加发本人工资百分之五的奖励金,或者各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3)对列入社会救济对象的家庭,优先发放社会救济金和生活困难补助费.
说明:
(1)再婚夫妻现家庭的子女数合计汉族两个或两个以上,少数民族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应交回《光荣证》,保健费停发,以前享受的不再退回.
(2)对一些特殊情况的家庭,是否能享受领证待遇,按以下要求把握:
①离异没有再婚的家庭,已领《光荣证》的父母仍能享受其待遇.
②再婚家庭,离婚时领《光荣证》的子女各判给对方,再婚后现家庭无子女,也不再生育的,仍可享受有关待遇.
③汉族再婚家庭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再婚后,现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可领证享受有关待遇.
【国家生育政策】④少数民族再婚家庭和计生育过两个子女,现家庭只有两个子女,不再生育的可领证享受有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