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易被“剥夺”生育权?


【哪些人易被“剥夺”生育权?】按照优生优育的原则 , 有些疾病如果生育的话 , 可能会把疾病遗传给后代 , 影响后代的的健康发展 , 因此 , 患有某些疾病的人不宜生育 。
1、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如骨骼发育不全、视网膜母细胞瘤、多发性家族性结肠息肉、黑色素斑、马凡氏综合症、先天性肌强直等 。这类遗传病的显性致病基因在常染色体上 , 患者的家族中 , 每一代都会出现相同的患者 。男女都会发病 , 病情与性别无关 。正常人与患者结婚 , 生育的后代出现这种病的几率是50% , 因此不宜结婚 。
2、X连锁显性遗传病:由于患者的显性致病基因在X染色体上 , 所有出现疾病的女性多于男性 。女患者的后代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 , 都有50%的发病率 。因此不宜生育 。男性患者的后代 , 女儿全部都会患病 , 儿子正常 , 因此可生育男孩 , 限制女胎 。
3、多基因遗传病:躁狂抑郁性精神病、原发性癫痫和重症先天性心脏病等多基因遗传病 , 发病机制复杂 , 具有较高的遗传度 , 危害严重 , 患者不论男女 , 后代发病率大于10% 。
4、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夫妇双方均患有相同的严重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 , 如先天性聋哑、肝豆状核变性、白化病等 。
5、染色体病:先天愚型等染色体病患者 , 所生的子女发病率超过50% 。
6、X连锁隐性遗传病:这类遗传病常见的偶血友病A、血友病B和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 。由于隐性致病基因位于X染色体上 , 故患者多为男性 。男患者与正常女性结婚 , 所生的男孩全部正常 , 但女儿都为致病基因的携带者 。如果女性携带者和正常男性结婚 , 所生的子女中 , 儿子有50%的发病几率 , 女儿全部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