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婚外恋?( 二 )


两性婚外恋的差异使女性在婚外恋情中容易受到更大的伤害 。
类型与主体的自身心理素质、婚姻境遇、社会氛围条件有关 。常见的有:①怀旧型 。当事人对现实婚姻不满意 , 进而与旧日的恋人、知己或好友产生婚外恋情 。②情投意合型 。夫妻双方在理想追求、生活情趣等方面缺乏共同语言或婚后感情交流不足 , 导致另寻知音而发生的婚外恋情 。③寻求安慰型 。夫妻两地分居或一方对另一方的冷漠、虐待等原因 , 使深感孤独、失落和屈辱的一方从婚外异性身上寻求抚慰和满足 , 因而发生婚外恋情 。
④感恩回报型 。多见于已婚女性因图报异性对自己的帮助、搭救之恩 , 混淆友情与恋情界限而产生的婚外恋情 。⑤崇拜型 。对婚外异性的才华、魅力由敬慕到爱慕 , 进而发生婚外恋情 。多见于女性 。⑥报复型 。
配偶一方爱情转移 , 另一方为取得心理的暂时平衡或报复对方而与婚外异性交往 , 进而产生婚外恋情 。
道德评价婚外恋是当今社会中的一个较普遍现象 , 大多数人对婚外恋持否定和反对态度 。婚外恋现象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是复杂的 , 不能采取简单的处理方式 , 关键是提高婚姻的质量 。尽管婚姻质量有待提高 , 但是爱情婚姻仍是主流 。同时 , 《婚姻法》也明确规定 , 人们完全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 , 解除不幸的婚姻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婚外恋不但会破坏他人的婚姻家庭关系 , 而且也是损害自己配偶利益和对配偶人格价值不尊重的行为 , 这是道德和情理所不允许的 。
当夫妻生活出现矛盾时 , 需要正视并正确地予以处理 。在婚姻关系未解除之前 , 忠诚是婚姻关系的基本要求 。保持性爱的专一性 , 实行一夫一妻制是中国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 婚外恋正是对合乎人性的一夫一妻制的挑战 。
一夫一妻制反映了社会文明的发展和道德的进化 , 并最终表现为男女双方对对方人格价值的尊重 , 婚外恋行为也有悖于此 。因此 , 不论在中国 , 还是在流行“性自由”、“性解放”的西方 , 婚外恋均为大多数人所否定和反对 。
法律责任对婚外恋行为本身 , 中国法律并未明文规定 。但是 , 因为婚外恋行为引起的虐待、遗弃、重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溺婴、伤害、凶杀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结果 , 中国的婚姻法、刑法及一些单行法规均有相关的规定 。对于婚外恋引起的上述行为 , 必须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 , 按不同罪名 , 依法定罪量刑 , 坚决予以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