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发布第一批NIPT的产前诊断试点单位

继卫计委医政司发布第一批基因测序临床试点后,2015年1月15日,卫计委妇幼司发布了第一批可以开展NIPT的产前诊断试点单位,全国31个省市地区共有109家机构入选,通知截图及入选单位和名单如下所示:
根据通知,卫计委妇幼司此次试点的目的是:通过在试点产前诊断机构的临床应用验证与评价,完善高通量基因测序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规范,明确该项技术在孕产妇人群中的适用范围,界定其在整体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体系中的合理定位,规范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流程,提高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
试点的内容具体包括:产前筛查和诊断前咨询,适用范围,知情同意书签署,临床资料收集和标本采集要求,检测报告审核使用,检测后临床咨询,高风险孕妇的后续临床服务,追踪随访,信息统计上报,以及为规范开展高通量基因测序产前筛查与诊断临床服务工作需要试点的其他相关内容 。适用目标疾病为常见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异常(即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13三体综合征) 。
另外,妇幼司在通知中明确表示,未纳入试点的产前诊断机构和不具备产前诊断技术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不得擅自开展高通量基因测序产前筛查与临床诊断应用,或向任何机构递送样本开展高通量基因测序产前筛查与临床诊断服务 。严禁任何机构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
妇幼司试点单位与医政司试点单位的区别
2014年12月22日,卫计委确定了第一批高通量测序技术临床应用试点单位,该通知由卫计委医政司发布,其公布的试点单位包括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验机构,并且以第三方检验机构为主 。而此次妇幼司发布的名单,109家入选单位全部都是医疗机构 。那么,这两者有何区别呢?
医政司主要职责是:
负责拟定医疗机构、血站和医务人员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医疗技术应用管理的法规、规章、政策并实施医疗技术应用准入管理;负责拟定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管理的规章、标准、规范、政策并指导实施,简历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制和体系;负责拟定血液安全管理的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无偿献血工作;负责拟定护理管理的法规、规章、标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拟定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规划、标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拟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管理的规章、规范、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拟定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的法规、规章、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拟定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的法规、规章、规范、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拟定医疗康复的规章、规范、政策并指导实施 。
妇幼司主要职责是:
拟定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范、技术标准和规范,推动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
具体到高通量基因测序产前筛查与临床诊断管理,医政司与妇幼司管理的范围各有偏重 。医政司主要负责高通量测序技术应用准入管理、医疗机构实验室管理等,通过室间质评等手段,确保医疗机构具备条件开展测序技术临床应用;妇幼司更侧重于“服务” 。
在妇幼司此次发布的通知中,即提到试点内容是:产前筛查与诊断前咨询,适用范围,知情同意书签署,临床资料收集和标本采集要求,检测报告审核使用,检测后临床咨询,高风险孕妇的后续临床服务,追踪随访,信息统计上报,以及为规范开展高通量基因测序产前筛查与诊断临床服务工作需要试点的其他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