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名儿童食黄金大米每人获补偿8万

昨日,多位儿童的家长称,11月30日衡南县政府召集他们开会,通报了调查结果 。衡南县委一位廖姓副书记在会上公布25名儿童食用了黄金大米 。当年参与试验的一共有88名学生,都进行了编号,其中一组25人食用了黄金大米,另外一组63人没有食用 。黄金大米试食试验发生在2008年的6月2日,只吃了一餐 。

家长们说,在会上他们就反问“怎么确定孩子有没有吃” 。县政府的工作人员解释,是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定的,“不会有错” 。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6日公布的调查情况通报,“黄金大米”试验的确于2008年6月在江口镇中心小学开展,有25名儿童于当年6月2日中午食用了60克“黄金大米”米饭 。

未食用的儿童每人获补偿1万

家长们称,11月30日的会上,官方给出补偿方案:未食用黄金大米的儿童,家属每户补偿误工费1万元;食用了黄金大米的儿童,家属每户补偿误工费、精神抚慰费8万元 。

家长们称,为避免家长的担忧,官方还提供了补偿方案协议 。协议注明,如以后因食用了黄金大米的儿童有后遗症,政府会负责 。

一名罗姓母亲说,自己的女儿食用了黄金大米,12月1日与衡南县政府签订了补偿协议,补偿金额为8万元,12月7日就能领到 。另外,政府已经承诺,不久后将组织25名食用了黄金大米的儿童进行身体检测 。

湖南省卫生厅新闻办负责人昨日也确认,衡南县政府已经与家长签署协议“肯定是事实”,是补偿协议,不是赔偿 。

讲述

“既然无害,为何隐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