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8岁内地孕妇在香港被判监禁12个月

一名28岁内地孕妇被控一项向入境事务主任作出虚假申述及一项企图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罪名,2月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监禁12个月 。

香港入境事务处调查发现,被告于2012年5月与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在港结婚,其后以内地“单非”孕妇身份成功从一间私家医院取得2013年在香港分娩的“预约分娩服务确认书” 。

被告于2012年12月12日经中国客运码头抵港时被截查 。在入境检查时,被告向一名入境事务主任出示“预约分娩服务确认书”,声称来港探望丈夫,并声称她的香港丈夫是待产婴儿的亲生父亲 。入境处对被告的申述存疑,于当日拒绝被告入境,并作进一步调查 。

在调查期间,被告承认其待产婴儿的亲生父亲为内地的前夫 。另外,为了来港分娩,她还在私家医院预约分娩服务时,讹称香港丈夫为其待产婴儿的亲生父亲 。

根据“零双非”政策,所有香港公立医院均不会接受非本地孕妇在今年1月1日或以后的分娩预约,私家医院也一致同意不会接受“双非”孕妇在2013年的分娩预约 。“双非”孕妇是指夫妻俩均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怀孕妇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