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将于6月2日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有关情况调研座谈会

摘要【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将于6月2日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有关情况调研座谈会】5月27日消息,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有关情况调研座谈会的通知 。通知称,根据国家能源局有关要求,为充分了解四川虚拟货币“挖矿”相关情况,决定组织召开研座谈会,将于2021年6月2日9:30-11:30进行 。(界面新闻)
5月27日消息,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有关情况调研座谈会的通知 。通知称,根据国家能源局有关要求,为充分了解四川虚拟货币“挖矿”相关情况,决定组织召开研座谈会,将于2021年6月2日9:30-11:30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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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枪!内蒙古八大举措严打虚拟货币挖矿 国内矿业面临大撤退
监管打击比特币挖矿的第一枪,将从内蒙古开始 。
在国务院金融委发声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后,5月25日,内蒙古发改委官方发布公告,对《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下称《八项措施》)公开征求意见 。
其中提到,按照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51次会议关于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进一步清理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强化打击惩戒力度,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大数据行业环境及防范金融风险,内蒙古发改委组织起草了该征求意见稿 。
据界面新闻采访人员了解,这是今年3月内蒙古发改委提出全面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以来首次向外界公布监管细则 。
《八项措施》加大挖矿打击面
相比此前“全面清理”的官方口径,《八项措施》有了哪些新规定?
据了解,该规定不仅划定了比特币挖矿的非法主体范围:对“挖矿”提供场地的工业园区、数据中心、自备电厂、存在“挖矿”行为的主体包括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企业、通讯企业、互联网企业、网吧等,且明确了各个主体的追责形式 。
如对于提供虚拟货币挖矿的工业园区,将采取核减能耗预算、退出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的追责形式;对于通讯企业、互联网企业等主体,则采取依法吊销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追责形式 。
同时,《八项措施》还将对存在“挖矿”企业、人员纳入失信黑名单,对公职人员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或为其提供方便与保护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
【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将于6月2日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有关情况调研座谈会】链法团队的郭亚涛律师向界面新闻采访人员指出,《八项措施》细则在横向上,加大了对挖矿的打击面,将范围扩大到一些通讯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在纵向上,甚至将打击力度延伸至网吧 。
政策收紧将成全国性趋势
郭亚涛认为,整体上看,该文件的发布,承继了内蒙古一直以来对待虚拟货币挖矿要采取清退、关停的态度,这并没有什么实质的改变 。只是《八项措施》的内容更加具体,明确了相应主体、相应行为以及相对应的惩戒措施 。
内蒙古这次打击挖矿行动,在一定程度上完整地呈现出了我国现阶段对比特币等加密资产的挖矿和交易行为的规范范围 。
即一方面是在做金融防控,比如对非法集资、洗钱等金融犯罪进行控制 。由于目前加密资产大热的整体局面,使得个体风险加剧,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且有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的态势,这使得国家在金融防控的宏观层面要采取一些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