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财务造假 累计虚增利润超10亿元!这家公司被证监会顶格处罚60万元

_原题为:七年财务造假,累计虚增利润超10亿元!这家公司被证监会顶格处罚60万元
摘要【七年财务造假 累计虚增利润超10亿元!这家公司被证监会顶格处罚60万元】6月2日晚,中信国安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针对中信国安子公司在2009年至2015年期间存在虚增利润、虚假信披等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中信国安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孙亚雷,时任中信国安副总经理李宏灿等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至30万元不等罚款 。

七年财务造假 累计虚增利润超10亿元!这家公司被证监会顶格处罚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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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康美药业、康得新后,又一家上市公司因连续7年财务造假被证监会处罚 。
6月2日晚,中信国安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针对中信国安子公司在2009年至2015年期间存在虚增利润、虚假信披等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中信国安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孙亚雷,时任中信国安副总经理李宏灿等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至30万元不等罚款 。
七年财务造假 累计虚增利润超10亿元!这家公司被证监会顶格处罚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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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司公告
业绩造假长达7年
决定书披露,中信国安前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中信国安)在2009年4月召开销售专题会议,在预计当年销售收入约为4亿元的情况下,为完成10亿元销售目标,决定采用预售方式完成业绩,同时按照10%价格让利和同期商业贷款利率支付客户预付款利息 。在青海中信国安纳入中信国安合并报表的2009年至2014年期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5.06亿元,累计少计财务费用5.06亿元,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0.13亿元 。
此外,中信国安在2014年底和2015年初分别将所持青岛中信国安控股权及剩余股权转出上市公司体系 。青海中信国安与10家客户签订保利、计息预售氯化钾合同,因账面虚增收入、少计财务费用,造成2015年1月至6月虚增净利润0.68亿元,导致2015年中信国安账面投资收益多计0.33亿元,占当年中信国安投资收益的6.24%,利润总额的8.56% 。
具体来看,青海国科财务造假涉及的客户有中农集团、邦力达、四川农资、中农上海、湖北楚丰、安徽辉隆、河北农资、吉林倍丰、广东天禾和江苏永德丰等10家客户 。
证监会同时对中信国安称“10亿财务造假不存在主观故意”等辩护意见予以驳斥 。证监会表示,青海中信国安财务造假行为持续时间久,性质恶劣,中信国安作为母公司未能做到有效管理,致使其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认定其存在主观过错并无不当 。此外,在违法行为被发现之前,中信国安并未主动承认其虚假记载的情况,也未纠正虚假记载的数据,中信国安方面停止继续实施违法行为,并不等同于消除或者减轻此前已实施的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因而不认定存在“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法定从轻或者减轻情节 。
同一审计机构服务20年
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子公司连续7年财务造假,历年年报审计结论却均是“无保留意见” 。
公开资料显示,中信国安上市以来,先后用了四家会计师事务所,实际上是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经过一系列改制、更名而来 。
2008年12月,已经为中信国安提供8年审计服务的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与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更名为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1月,北京京都天华吸收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并再次更名为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6月,京都天华与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