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性生活的危害有哪些

怀孕后的部分妇女 , 由于早孕反应强烈 , 或者对胎儿的健康心存顾虑 , 确实会在一定程度上出现性欲低下 , 甚至短期的性冷淡现象 。但是 , 从另外一个角度讲 , 怀孕后的性生活可能还有很多的优势 。这是因为 , 一方面 , 怀孕后的性生活再也不必为了担心不小心怀孕而再感到紧张焦虑 , 从而提高了性感受 。另一方面 , 由于怀孕后激素水平的变化 , 使得孕妇的生殖器官充血 , 阴道变得湿润而容易进入 , 对性刺激也会更加敏感 。所以 , 部分孕妇在怀孕期间的性要求可能会表现得更强烈一些 , 性感受也会明显高于非孕期 。减轻早孕反应的晶糕肉片
但要注意 , 妊娠头3个月及最后2个月需禁房事 。妊娠初期 , 胚胎正处在快速发育阶段 , 胎儿与母体的连接(胎盘)还不十分强韧 , 性生活等外界刺激易诱发子宫收缩而导致流产 。在妊娠后期 , 尤其是怀孕36周以后 , 随时可能出现分娩征象 , 性生活时阴茎对子宫颈的刺激以及精液内的前列腺素造成子宫收缩 , 从而易引起早产、子宫出血或感染(产褥热) 。
【孕期性生活的危害有哪些】妊娠的其余月份是可以进行性生活的 , 但是性生活的频度和强度也要有所节制 , 以每周在2次以内为宜 。且性生活前要认真进行局部的清洁卫生 , 避免因性交而诱发宫腔感染 , 危害母胎健康 。性交体位宜取女方上位、前侧位为宜 , 以免造成对子宫的直接刺激 。性生活中动作应避免剧烈而宜轻柔缓慢 , 以免动了“胎气” , 刺激子宫诱发流产或早产 。
此外 , 以往有流产、早产史 , 患有高血压、前置胎盘、胎膜早破、心脏病及身体健康状况较差的高龄孕妇 , 为了确保孩子的安全孕育 , 整个孕期均应避免过量性生活 。
分娩后至子宫复原以前(约6~7周)要禁止性生活 , 否则会引起生殖器官炎症、子宫出血或妨碍会阴、阴道伤口的愈合 。如果产后阴道血性分泌物(恶露)持续时间较长 , 则节欲时间也要相应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