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政策全面放开 晚婚晚育假将取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 , 草案中明确 ,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 , 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修正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
【二孩政策全面放开 晚婚晚育假将取消】特别需要注意的是 , 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也就是说 , 明年1月1日起 , 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 。法律修改后 , 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父母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奖励 。

二孩政策全面放开 晚婚晚育假将取消

文章插图
删除晚婚晚育、独生子女奖励规定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只有13年 , 但“只生一个好”的计划生育政策从上世纪70年代便开始 。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 , 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
根据现有《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 , 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 , 可享受3天婚假 。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 , 男25周岁)的夫妇 , 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 , 四川为23天(含原有的3天婚假) 。
符合晚育年龄(女子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的夫妇 , 可延长30天产假(女) 。
按照修正案草案 , 从明年1月1日起将取消晚婚假、晚育假 。
采访人员采访了某国企人力资源部 , 对方说 , 只要新政策没实施 , 就按老政策执行 , 所以 , 只要12月31日前拿着结婚证去请假 , 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23天的晚婚假 。
采访人员所在单位多名正在筹备结婚的同事表示 , 为了多出来的20天 , 干脆12月31日前把证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