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治疗癫痛 不得随意自行增减药物


妊娠期治疗癫痛 不得随意自行增减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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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癫痛时,二者可相互影响,同时抗癫痛药物对胎儿的正常发育又有一定影响 。因此,癫痛患者怀孕后应该特别注意下列情况:
癫痛形成:
1.原有癫痛,婚后怀孕 。
2.怀孕后发生癫痛,又称为妊娠性癫痛 。这是由于怀孕后体内的一系列生理,生化改变引起潜在性癫痛的活动,常发生在产时或产后24小时内 。分娩后自然消失,再妊娠又发作 。
癫痛与妊娠互相影响:
1.孕妇癫痛发作可造成胎儿缺氧、窒息,甚至导致流产或早产 。
2.妊娠期癫痈发作有增加的可能,尤其是孕早期和孕晚期 。
3.抗癫痈药物对胎儿有一定致畸作用 。
妊娠期治疗癫痛应遵循:
1.不能控制的严重癫痈,对母胎的影响大于药物的影响,应终止妊娠 。
【妊娠期治疗癫痛 不得随意自行增减药物】 2.不得随意自行增减药物 。原则上应采用副作用最小而最有效的抗癫痛药物,其中苯巴比妥及扑癫酮为孕早期首选药物,苯妥英纳的致畸作用虽报道不多,但最好在孕中期以后使用为宜 。三甲双酮和乙内酞脉致畸作用较强,不宜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