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颖晒P图被判侵权 赔偿对方34.5万元

林志颖这两年不太太平 , 即使不经常露面在媒体 , 经常在微博发发图 , 也能惹祸上身 , 早前他分享一张图片直接引来官司 , 经过一段时间 , 林志颖晒P图一案被判侵权 , 这一次 , 林志颖可是要赔不少钱 。
2013年8月25日 , 林志颖在其新浪微博梦想家林志颖中 , 为庆祝粉丝量达到2100万 , 发布了一条图文微博 , 微博图片篡改了朱庆福的作品《中华男儿》 , 林志颖将作品中左起第三名战士的头像换成他自己的头像 , 对作品进行了裁剪并配上误导性文字:
2100万粉丝礼物提前来啰!光头的我造型还是可以的 。该条微博被大量转发、评论和点赞 。


原作者朱庆福在事发多年后突然发起法律官司 , 朱庆福称 , 他1992年拍摄完成的摄影作品《中华男儿》展现了中国侦察兵的真实面貌 。
然而 , 林志颖的行为致使该作品表达的创作思想遭到严重曲解 , 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 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 , 并赔偿经济损失110余万元 。
林志颖辩称 , 他在收到朱庆福的起诉状后 , 第一时间断开链接 , 并在微博上主动发布致歉声明 。林志颖在涉案微博中使用的配图并非他自己修改 , 也并非原发 , 他认为有意思才将其转载到新浪微博中 。林志颖还认为 , 朱庆福要求的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金额均过高 。

林志颖晒P图被判侵权 赔偿对方34.5万元

文章插图

经过案件审理 , 法院认为 , 林志颖未经许可将涉案作品置于向公众开放的微博平台向不特定微博用户传播 , 其在发布涉案微博配图时未为朱庆福署名 , 其应当意识到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构成侵权 。林志颖的前述行为已经构成对朱庆福涉案作品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 。
基于此 , 法院判决林志颖在其名为梦想家林志颖的新浪微博首页置顶位置连续七十二小时发表声明 , 向原告朱庆福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合理开支律师费4万元和公证费5千元 , 合计34.5万元 。

林志颖晒P图被判侵权 赔偿对方3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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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曝光后 , 有网友认为 , 原作者索赔太高 , 因为林志颖不是二改人 , 而也有网友认为林志颖将图片传播很广 , 侵犯了原作精神 , 这波赔的不亏 , 只能说 , 经过这一次 , 林志颖也该长记性了 , 而此案件也给广大网友敲响了警钟 , 图片不能随便用啊 。
【林志颖晒P图被判侵权 赔偿对方34.5万元】其实 , 事发后 , 林志颖的认错态度还是可以的 , 希望林志颖事件能够宣扬法律精神 , 近日 , 林志颖友情拍摄了王力宏新歌MV 。
王力宏当天一身休闲打扮 , 白色上衣加上牛仔裤 , 忙着和工作人员讨论接下来的拍摄工作 , 戴着帽子的老婆李靓蕾也在一旁给他加油打气 。至于林志颖 , 则开着宝蓝色兰博基尼甩尾、绕圈圈 , 一下车老婆陈若仪也马上上前关心 。
林志颖之后也小试身手 , 改开要价1535万元的白色迈凯伦 , 还要王力宏一起上车体验 , 只见他狂踩油门 , 马力十足 , 甩尾技术令人叹为观止 , 轮胎和地面摩擦的声音十分震撼 , 现场顿时烟雾弥漫 , 拍摄工作一直持续到天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