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孕不育,提倡夫妻同查病因


不孕不育,提倡夫妻同查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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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是世界男性健康日,采访人员获知:现在男子患少弱畸精子症的越来越多了,肩负不育“罪名”的人也越来越多了 。
专家告诫:治不孕不育,死揪精子“少弱畸”,是个误区 。生育机制极其复杂,要想迎来宝宝,定当夫妻同查同治!
1 “少弱畸”不是绝对不育症
个案1:有对夫妻,男38岁,女37岁,婚后九年无子 。7年前,他们曾到当地医院就诊,因男子检查比较快捷,所以首查男子 。结果发现男方精子“少弱畸” 。不育的“罪名”当即扣在了他的头上 。但他治疗了长长的7年之后,仍然无果,只好到省城求治 。
金主任看了他的病历后,当即要求妻子做检查 。但妻子很强势地说:“我一切正常!”并亮出了《病历》:体健,月经正常,无流产史,无妇科炎症史 。
在金主任的坚决要求下,她只好做了相应检查,结果是:“双侧输卵管近端梗阻”!其丈夫一看结果,立刻悲从心来,号啕大哭,这几年他承受的不育的压力实在是太大了!
金主任为何坚持让其妻子做检查?
原因是,理论上说,只要有一个精子,就有生育的可能,因为“一个胚胎,是一个精子和一个卵子结合而成的” 。
这位男子的精液:精子密度:15×106/ml;精子活动力:a(快速前行)+b(前行)=15%+15%;畸形率:40% 。
合格精液的标准:精子密度: 20 ×106/ml 以上;精子活动力:a+b在50%以上;畸形率小于 30%。
对照标准,他确实是“少弱畸” 。
但是,去掉没有活力的,去掉畸形的,他仍然有数以千万个具有活力的合格的精子!
也就是说,这位男子让妻子受孕的机会,肯定比别人要少,但他“可能让妻子一年不孕,两年不孕,绝不可能9年不孕”!
如此个案,实在太多——
个案2:男31岁,女30岁,结婚当年女方怀孕过一次,人流了,避孕一年后不避了,但4年不孕,于是检查,男方专科检查未见明显异常;精液分析:“少弱畸” 。
个案3:男女均32岁,婚后5年不育 。也是男子首先检查 。结果:专科检查,未见明显异常;精液分析——“少弱畸”!
这两个案同样在死揪“少弱畸”的误区中,摸爬滚打了一段时间后,才来省城求治 。
2 受孕必须要有4个金条件
金主任按照必须“夫妻同治”的原则,要求个案中的女方做检查,结果呢?
个案2女方:输卵管远端梗阻,且伴有大量积液 。
个案3女方:患有多囊卵巢综合症,闭经,根本不排卵 。
正常受孕,须有4个条件:合格的精子,合格的卵子,合格的子宫,合格的输卵管 。
如此,可看出这3对夫妻至今没有孩子的症结是,个案1和个案2缺“合格的输卵管”;个案3缺“合格的卵子”!
好好的输卵管为何会堵塞呢?
原因是,久治不愈的阴道炎、宫颈炎、子宫内膜炎、盆腔炎、性病、流产等等,各种原因所致的输卵管炎症,会使输卵管粘膜被破坏,形成瘢痕、粘连,造成输卵管管腔狭窄或者堵塞 。
输卵管是精卵会晤、结合的场所,如果一侧输卵管堵塞了,女方怀孕机会就少了一半;如果双侧都不通了,那就会“绝对不孕”!
但是,个案1的《病历》不是说“无妇科炎症史”吗?
可能的情况是,曾有过妇科炎症,只是感染较轻,个人没有感觉,以后自愈了 。
这样的情况很多,因为女人的耐受性很强,轻微的炎症不一定有感觉,所以,对于女人来说,“没有明确感染史”,并不表示“从来没有感染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