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节性用工( 二 )


2.季节性临时用工构成劳动关系吗
1、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合法的用工方式只能有三种:
劳动合同制——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
劳务派遣制——有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再派往用人单位工作 。
非全日制——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可以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2、按你所说情况,季节性用工既不属于劳务派遣,也不符合非全日制的条件,也就是说只能视为合同制用工,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也属于违法行为 。
当然,在社会实践中还有劳务承包的方式,可以不用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务承包主体不能使劳动者自然人,只能是法人 。所以劳务承包的是不适用的 。
3、既然分析认为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制用工管理,则劳动报酬的获取就是用人单位分配制度所决定的 。计件工资只能算是工资分配的形式之一,按劳动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
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是:“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定额,使劳动者在8小时和21.75日之内无法完成,就属于不合理的“劳动定额和计件标准”,超出标准的部分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
3.临时用工,季节性用工需要交养老保险吗
1、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合法的用工方式只能有三种:
劳动合同制——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
劳务派遣制——有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再派往用人单位工作 。
非全日制——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可以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2、按你所说情况,季节性用工既不属于劳务派遣,也不符合非全日制的条件,也就是说只能视为合同制用工,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也属于违法行为 。
当然,在社会实践中还有劳务承包的方式,可以不用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务承包主体不能使劳动者自然人,只能是法人 。所以劳务承包的是不适用的 。
3、既然分析认为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制用工管理,则劳动报酬的获取就是用人单位分配制度所决定的 。计件工资只能算是工资分配的形式之一,按劳动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
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是:“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定额,使劳动者在8小时和21.75日之内无法完成,就属于不合理的“劳动定额和计件标准”,超出标准的部分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