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c会导致先兆流产

1.哪些情况可以导致孕妇流产

维生素c会导致先兆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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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导致孕妇流产的食物:
1、螃蟹:

它味道鲜美,但其性寒凉,有活血祛瘀之功,故对孕妇不利,尤其是蟹爪,有明显的堕胎作用 。

2、甲鱼:

虽然甲鱼具有滋阴益肾的功效,但是甲鱼性味咸寒,有着较强的通血络、散瘀块的作用,因而有一定堕胎作用,尤其是鳖甲的堕胎之力比鳖肉更强 。

3、薏米:

是一种药食同源之物,中医认为其质滑利 。药理实验证明,薏仁对子宫平滑肌有兴奋作用,可促使子宫收缩,因而有诱发流产的可能 。

4、马齿苋:

它既是草药又可以作菜食用,其药性寒凉而滑利 。实验证明,马齿苋汁对于子宫有明显的兴奋作用,能使子宫收缩次数增多、强度增大,易造成流产 。

女性在怀孕期间在补充营养的同时,一定要尽量避免吃上述食物,以免造成流产 。如果没有食用上述食物,但是又有流产的迹象,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到医院检查,
1怀孕早期不宜多吃动物肝脏 据资料分析,妇女妊娠前期3个月时,每天所摄入的维生素A量若超过15000国际单位,则增加导致胎儿畸形的危险性 。通常孕妇每天补充维生素A3000~5000国际单位已足够,而猪肝每500克即含有维生素A43500国际单位 。孕早期正是胚胎发育分化时期,最易受营养成分的影响 。而动物肝脏,尤其是(又鸟)、牛、猪肝,含维生素A丰富,如果吃100克动物肝脏,摄入的维生素A为日常饮食的4~12倍 。
大量的维生素A会引起胚胎发育异常,很可能由于它干扰神经上皮细胞内的DNA合成,使细胞分裂周期延长,导致细胞增殖速度减慢,数量减少,从而表现出各种组织生长、分化异常 。有人认为,过量的维生素A阻碍了胎儿腭的生长发育,使两侧腭叶未能及时吻合形成腭裂 。在孕早期过量食用动物肝脏不利胎儿发育,有致畸的可能,应引起孕妇的重视 。
2怀孕2个月不宜吃有堕胎作用的食品 怀孕到第二个月,流产的危险性很高,25%的流产发生在怀孕2个月,75%的流产发生在怀孕4个月 。预防流产需要从饮食上注意 。许多水产品有活血软坚的作用,食后对早期妊娠会造成不良影响 。如螃蟹、甲鱼、海带等 。螃蟹性偏寒凉,有活血祛瘀之功,尤其是蟹爪,有明显的堕胎作用;海带有软坚散结的功效;甲鱼则具有较强的通血络、散瘀块的作用,因而有堕胎之弊 。
孕妇还应忌食寒性滑利之品 。寒性滑利之品如黑木耳、山楂、荸荠、薏米、马齿苋等食物,对怀孕早期有一定的影响 。药理实验证明,薏米对子宫肌有兴奋作用,能促使子宫收缩,因而有诱发流产的可能 。孕妇还应忌热性食物 。根据产前宜清淡的饮食原则,怀孕期妇女应避免进食热性食物,因热性食物能使人体内热加重,有碍机体聚血养胎,这类食物如羊肉、狗肉、鹿肉、公(又鸟)肉、麻雀肉、海马肉、香菜、荔枝、桂圆、杏子、杏仁等 。
孕妇还应忌食辛辣的食品 。芥末、辣椒、咖喱等辛辣的食品对孕妇有刺激作用,少量摄取还没什么关系,多了就会刺激肠胃,严重的还可能流产、早产,是应控制的食品 。中医也主张孕妇不宜吃不正之食 。孙思邈提出“割不正不食”,程仲龄指出“有孕之后,应忌食之物,切宜或谨” 。孕妇不宜食犬马、蟹鳖、毛蚶、辣椒等不正不洁、怪味生冷、辛辣之物,否则容易损伤肠胃或发生异性蛋白过敏反应,给孕妇和胎儿带来不良后果 。
忌不正之食,还包含着饮食卫生的意义 。孕妇宜食有营养容易消化的食物,诚如《达生篇》所说:“饮食宜淡泊不宜肥浓,宜轻清不宜重浊,宜甘平不宜辛热 。”《逐月养胎法》也说“饮食精熟”、“无大饥、无甚饱、无食干燥”,以保护脾胃功能,有利于孕妇对营养的吸收 。中医认为,滋腻厚味和辛辣炙热之品,助湿化热生火,孕妇多食之后,易致胎热、胎动、胎漏、胎肥、难产,或促婴儿多发疮疡肿毒、目赤便秘等疾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