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病对孕妇和胎儿的影响


【心脏病对孕妇和胎儿的影响】妇女妊娠期间 , 母体各系统发生一系列适应性的变化 , 心血管系统也不例外 。这对正常的孕妇来说 , 是可以胜任的 , 但对患有心脏病的孕妇来说 , 往往无法胜任 , 所以 , 有心脏病的妇女必须慎重对待生育问题 。
妊娠时血液总量增加约30%~40% , 心率加快 , 每分钟心搏出量增加 , 至妊娠32~43周达最高峰 , 此时心脏负担亦最重 。以后逐渐减轻 , 产后4~6周恢复正常 。此外 , 水、钠的潴留、氧耗量的增加、子宫血管区含血量的增加、胎盘循环的形成以及因横膈上升使心脏位置改变等 , 均使心脏的负担随妊娠期的增长而逐渐加重 。
分娩期心脏负担的增加更为明显 , 第一产程每次宫缩时 , 增加了周围血循环的阻力和回心血量 , 临产后 , 每次宫缩约有300~500ml血液自宫壁进入中心循环 , 使心排出量增加约20% , 平均动脉压增高约10% , 致左心室负荷进一步加重 。
第二产程除宫缩外 , 腹肌与骨骼肌亦收缩 , 周围循环阻力更增 , 加上产时用力迸气 , 肺循环压力显著增高 , 同时腹压加大 , 使内脏血涌向心脏 , 故心脏负担此时最重 。
第三产程胎儿娩出后子宫缩小 , 血窦关闭 , 胎盘循环停止 。存在于子宫血窦内的大量血液突然进入血循环中 , 使回心血急剧涌向心脏 , 易引起心衰;另一方面 , 由于腹内压骤减 , 大量血液都郁滞于内脏血管床 , 回心血严重减少 , 造成周围循环衰竭 。
产后1~2天内 , 组织内潴留的水分进入血循环 , 致体循环血量有再度短暂的增加 , 心脏负荷又有所加重 。
由于上述原因 , 心脏病孕妇在妊娠32周时、分娩期及产后3天内心脏负荷最重 , 易发生心力衰竭 。因此 , 对心脏病合并妊娠者 , 在处理上应倍加注意 。
心脏病对胎儿的影响 , 与病情严重程度及心脏功能代偿状态等有关 。病情较轻、代偿机能良好者 , 对胎儿影响不大;如发生心衰 , 可因子宫淤血及缺氧而引起流产、早产或死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