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妈用药的8个“潜规则”


孕妈用药的8个“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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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妈用药的8个“潜规则”】 案例:上睡觉时陈蓉感觉嗓子有点疼,她就多喝了点水,没太在意 。没想到,早晨起床不仅嗓子疼得更厉害了而且鼻涕也流得稀里哗啦的,身上还酸痛得像要散架一样 。
没办法只好跟单位请了假在家休息 。她一边怪自己不小心着凉感冒了,一边担心,不知道这对肚子里的宝宝有没有影响 。晚上方建业下班回家,看到陈蓉恹恹的,很心疼,说:“这么难受,要不吃点感冒药吧?”陈蓉很犹豫:“这个时期,能吃药吗?”是啊,她该吃药吗?
药物对胎儿的影响
受精卵着床前期:
此期的受精卵与母体组织尚未直接接触,还在输卵管腔或官腔的分泌液中,故着床前期孕妇用药对其影响不大,药物影响的必备条件是药物必须进入分泌液中一定数量才能起作用 。但若药物毒性极强,会造成极早期流产 。
受精卵着床后至12周左右
胚胎、胎儿各器官处于高度分化、迅速发育、不断形成的阶段,此时用药,其毒性能干扰胚胎、胎儿组织细胞的正常分化,任何部位的细胞受到药物毒性的影响,均可能造成某一部位的组织或器官发生畸形 。可见妊娠12周内是药物致畸最敏感的时期 。
妊娠4个月以后
胎儿各器官已形成,药物导致胎儿畸形的可能性下降,已不再能够造成大范围的畸形,但对有些尚未分化完全的器官,如生殖系统仍有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神经系统因在整个妊娠期间持续分化发育,故药物对神经系统的影响可以一直存在 。
妊娠期妇女常因一些异常情况或疾病而需要用药物治疗 。
据统计平均每个妊娠妇女在妊娠期间服用过3—4种药物 。孕妇用药对胎儿的影响随药物种类的不同而有差别 。
因许多药物可以自由地通过胎盘,有些药物可能会引起胎儿的发育异常,甚至造成胎儿畸形,所以,原则上孕期孕妇最好不用药,但如有用药的必要,则应注意以下八项原则:
1、有受孕可能的妇女用药时,需注意月经是否过期;孕妇看病就诊时,应告诉医生自己已怀孕和妊娠时间,而任何一位医生在对育龄妇女问病时都应询问末次月经及受孕情况 。
2.、用药必须有明确的指征和适应症 。既不能滥用,也不能有病不用,孕妇因为疾病同样会影响胎儿,更不能自选自用药物,一定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已证明对胚胎与胎儿无害的药物 。
3、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应尽量不用或少用 。尤其是在妊娠的头3个月,能不用的药或暂时可停用的药物,应考虑不用或暂停使用 。
4、用药必须注意孕周,严格掌握剂量、持续时间 。坚持合理用药,病情控制后及时停药 。
5、当两种以上的药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疗效时,就考虑选用对胎儿危害较小的药物 。
6、已肯定的致畸药物就禁止使用 。如孕妇病情危重,则慎重权衡利弊后,方可考虑使用 。
7、能单独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就不用比较新的药 。
8、禁止在孕期用试验性用药,包括妊娠试验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