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分割应保留胎儿份额


小王结婚后 , 与公婆不和 , 关系闹得很僵 。不过 , 丈夫仍一直对她很好 。在小王怀孕8个月时 , 丈夫不幸因车祸死亡 。在继承遗产问题上起了纠纷:公公婆婆认为 , 小王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是小王丈夫的遗产 , 小王也没有遗嘱 , 应该分成三份 , 由公公婆婆和小王平均继承 。小王则认为 , 自己还有孩子 , 应该多分 , 孩子是丈夫的孩子 , 也应该有继承权 。
公公婆婆却说 , 孩子还没生下来 , 在法律上就没有从事民事行为的资格 , 谈不上继承权 。小王诉至法院 , 要求法院依法分割遗产 。法院审理后 , 判决遗产由胎儿继承二分之一 , 公公婆婆小王共同继承另二分之一 。公公婆婆上诉后 , 二审维持了原判 。
继承法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遗产分割时 , 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 , 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 , 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 , 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 , 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 , 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因此 , 小王丈夫死亡后 , 分割遗产时 , 应当为小王的胎儿保留遗产份额 , 且由于孩子出生后还有抚养、教育问题 , 依法应予多分 , 而不是保留平均份额 , 法院正是基于这种考虑做出的判决 。
需要注意的是 , 万一胎儿出生是死体 , 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应作为小王丈夫的遗产由小王、小王的公公婆婆共同法定继承;如果胎儿出生后过了一段时间死亡的 , 不管孩子存活的时间是长是短 , 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 , 应由孩子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 在本案中就是由小王继承 。
【遗产继承分割应保留胎儿份额】文/韩炜漫画/田凤RB149